文档介绍: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
2013年 5月
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
领事部
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一、“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签证申请表(附照片1张,记‘签证发给认证书’号码)
○护照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非专门就业(E-9)、船员就业(E-10)、访问就业(H-2)签证还需另外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亲笔填写的签证申请者确认书(健康状况确认书—参考附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办理公证处公证和外事办公室的认证(2013年5月13日起)
二、一般情况下的签证申请
单次签证
1. 公务(A-1, A-2)签证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免签证费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外交
(A-1)
- 持外交护照赴韩短期执行外交工作的人员
及其偕行家属
※如常驻韩国,将依据两国间协定签发签证
(有效期:三年以内)
1. 邀请函或韩国政府机关的公文
2. 在职证明
3. 中国外交部公文
※家属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公务
(A-2)
- 持公务护照赴韩执行公务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2. 临时采访(C-1)签证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简历,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 由中国的有关新闻、广播、杂志等媒体派遣,进行短期
采访、报道等活动的人员
- 根据与中国媒体的合同,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人员
- 为在韩设立外国媒体分社而短期访韩的人员
1. 派遣(出差)证明
2. 在职证明或记者证(外媒报道证)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短期访问(C-3)签证
1)短期一般(C-3-1)签证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短期一般(C-3-1)
参加友谊赛、各种活动或
会议
- 以参加各种活动或会议(国际会议)、文化艺术、宗教仪式、收集学术资料及其他类似目的而短期访问者
- 参加在韩国举行的友谊赛的人员中,只有获奖后才能得到奖金的参赛者
※获取超出停留费用的报酬者除外
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代码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一般研修
为在政府或企业学习技术、技能而入境者
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 研修计划书或一般研修证明材料
3.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代码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亲戚访问等
- 受韩国国内亲属邀请,欲短期访韩者
- 以看护病人、家属死亡、参加婚礼等为目的访韩者
(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3.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暂住证(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
6. 看护病人:出具韩国医院的诊断书,
参加婚礼:出具请帖或酒席场所预约确认书
※家属死亡:可用死亡诊断书或中国驻韩使领馆的领事确认代替第1、2、5项材料
访问就业
到期出国者
访问就业到期者中自离开韩国日()起未满55周岁且需暂时访问韩国的人
※签发单次或两次签证
1. 临时访问事由书
2. 身份证原件(无需复印件)
访问就业
技术教育者
被抽中为访问就业技术教育对象的人
※须在指定申请月起三个月内申请
1. 事前申请接收证或中签结果查询打印件
2. 无犯罪记录证明
3. 健康状况确认书(固定格式)
4. 身份证原件(无需复印件)
访问就业
中签后
尚在等待者
作为访问就业中签但尚在等待的人员,因临时需要欲访韩者
※签发单次或两次签证
1. 事前申请接收证或中签结果查询打印件
2. 身份证原件(无需复印件)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短期一般(C-3-1)
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
(可申请多次签证)
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其子女以非居住目的短期访问韩国时
※无法将停留资格变更为结婚移民(F-6-1)
※韩中双重国籍者如未承诺在韩国国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利,不允许停留91天以上
(持外国护照无法出境)
2.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婚姻状况栏须更新)
3. 暂住证(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
※可用在职证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