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权酒店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产权式酒店的概念
产权式酒店,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开发商将每间 客房分割成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像购买住房一样投资置 业,将客房委托给专门酒店管理公司经营分取投资回报, 同时还可获
得酒店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是一种投资与休闲度假相结合 的旅游房产新模式。
产权式酒店是房地产业与酒店业、旅游业相互交融的综合性产 品,作为一个新的投资热点,具有很高的投资与使用价值,较容易实 现业主预期的购买目的及投资目标, 据权威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北京 市涉外饭店、%,客房的平均房价为392 元/间天,其中,旅游公寓利润总额 %,收入利润 %,远远高出全市其他产业增长的平均水平,另外,我国每 年的法定休息假期共有134天,为产权式酒店提供了一个广阔市场空 间。
产权式酒店拥有 明确的房屋产权作为投资凭证,具有很强的稳定 性,业主可与酒店或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不用承担
酒店经营的风险而直接获得经营回报,因此业主只要投入金额不多的 首付款,就可享有类似股东或房东的收益, 尤其是如果产权酒店与分 时度假相结合后,业主甚至可以实现“异地置业”。
业主拥有该酒店每年一定时间段的居住权,同时还享有酒店各项 配套设施的优惠、使用条件,所以作为郊区的第二居所或企事业单位 的度假基地,产权酒店是不错的选择,可以节约大量的个人度假或企 业活动经费。
对于身处优美风景区的产权式酒店,如果其白身或其拥有独特的 娱乐配套,如滑雪场、温泉浴场、运动场、特色餐饮等,就会吸引众 多的旅游人群;开发商可通过出售产权酒店的客房回笼资金, 并借助
国际酒店与旅游机构网络提高数量与质量, 还可以为物业带来增值效 应。
二、产权式酒店涉及的法律关系
产权式酒店主要涉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开发商与投资者之间的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二是投资者与商业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关系(也有的是委托经营合同关系等)。
(一)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投资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这与商品房买卖是相同 的,购买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审查房屋销售 文件(如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及房地产权属证(如土地使用 权证,土地用途、出让年限等)等;决定购买后,仔细认真地签署〈〈商 品房买卖合同》,特别注意房屋情况(如面积、结构、装修标准及配 套设施、绿化等)、交付时间、权证办理、违约责任约定的条款。
(二)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投资者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给酒店管
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就以下事项如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和支付时 间、装修及租期满后的处分、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租金 计算和支付时间、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特别要约定明确的, 以
防止承租人不承租而出现难以统一经营、 难以收回投资回报的不利情 况。
三、***中国产权式酒店的发展
在北京、海南等地,产权式酒店又呈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新 酒店接连开张,给人以市场大有可为的感觉。产权式酒店这种新的酒 店经营业态在中国萌生之后的几年时间里,经历了萌芽、发展、失败 的历程,那么,时下蓬勃发展的中国产权式酒店是否已具备了成熟的 发展条件呢?
发展条件
产权式酒店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阿尔卑斯地区,后来 风行于世界一些著名旅游城市和地区。产权式酒店的经营方式是开发 商在旅游度假地投资建设星级酒店或度假村, 然后将房间或度假屋的 产权分散出售给客户,客户每年来消费一定时间,其他时间则将房间 或度假屋委托给酒店经营管理。西方产权式酒店的成熟发展基于以下 条件:其一是西方国家中产阶级的崛起,形成了庞大的客户群。其二 是产权式酒店所在地有足够的观光、 康乐等旅游资源,可以供客人休 闲度假。国外的产权式酒店多建在具备 3S (阳光、海滩、海水)条 件的地区,或者是白然风光独特、运动健身设施齐全的地区。其三,
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外分时度假消费的配套。 分时度假指消费者每年 都有一个固定的度假计划,因而度假酒店或度假村能把房间或别墅的 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段卖给多个客人,使用权的期限可以是20年、 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顾客购买了一个时段(即一周)的使用权后 即可每年在此享受一周的度假,与此同时还享有该时段权益的转让、 馈赠、继承等系列权益及公共配套设施的优惠使用权。 后来经过发展, 又形成了分时度假交换体系,该体系提供一种分时度假权的交换服 务,当顾客某一年决定不在白己购买了分时度假权的酒店居住休闲 时,他可以通过交换公司,交换各地隶属于该服务网络的任何一家酒 店的等值使用权。这种分时度假交换制度同产权式酒店相结合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