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1/2/26 星期五
财务管理学
第11章 股利理论与政策
第1节 股利及其分配
第2节 股利理论
第3节 股利政策及其选择
第4节 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
第1节 股利及其分配
一、利润分配程序
二、股利的种类
三、股利的发放程序
一、利润分配程序
5年内税前利润弥补,5年后税后利润弥补
税后利润的10%,达到注册资本50%可不提取。
转增股本后留存公积金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回购后暂未转让或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股利的种类
现金股利
是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的形式从公司净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投资报酬,也称"红利"或"股息"。
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常用的股利分配形式。
股票股利
是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的形式从公司净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股利。
发放股票股利不会改变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也不影响股东的持股比例,只是公司的股东权益结构发生了变化。
三、股利的发放程序
宣布日
是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的日期。
股权登记日
是有权领取本期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除息日
也称除权日,是指从股价中除去股利的日期,即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分开的日期。
股利发放日
也称股利支付日,是公司将股利正式支付给股东的日期。
例11-1:2008年6月18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如下: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到2008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1338518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共计派发股利267703754元。
(4)实施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24日,除息日为2008年6月25日,现金股利发放日为2008年7月1日。
(5)实施办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投资者可于股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下图表示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利分配的关键日期。
第2节 股利理论
一、股利无关理论
二、股利相关理论
一、股利无关理论
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价值产生任何影响。
假设存在完美资本市场。
假设公司的投资决策不受股利政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