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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税法 基础班 第2章 税收优惠QQ.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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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六、税收优惠
(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对指定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销售其
他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1)对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热力、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混凝土、采用旋窑法工艺水泥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采用即征即退政策。

(3)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A、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B、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生产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C、以废弃酒槽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炭黑、孔酸、乳酸钙沼气;
D、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E、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F、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4)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对销售自产的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6)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装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7)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A、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
B、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用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
C、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
D、以废弃的动物油、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
E、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
F、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为原料生产的乳化油调和剂及防水卷材辅料产品;
G、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假发。
(8)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麦秆为原料生产拿的木纤维板、木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9)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A、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
B、以煤粉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
C、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
D、以废旧电池、废感官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等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铜等金属;
E、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制品等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油等制品;
F、于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以及织布、无纺布等制品;
G、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和石墨增碳剂.
(10)免征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
(11)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1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13)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却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4)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15)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16)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7)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起征点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四)其他减免税规定
1、纳税人适用免税规定的 ,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