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3
文档名称: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最新).doc

格式:doc   大小:170KB   页数:2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最新).doc

上传人:beny00001 2021/7/7 文件大小:17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最新).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某某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 意 见
某某省城乡规划学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 录
关于发布《某某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村镇体系规划〕
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
三、城市开展战略规划
三、分区规划〔园区规划〕
五、详细规划
六、 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规划
七、镇〔乡〕总体规划
八、镇〔乡〕域村镇规划
九、村庄规划
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街区保护规划
十一、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十三、专项规划
十四、环境整治规划
十五、城市设计
十六、概念规划
十七、规划评估
十八、规划论证
十九、编制标书
二十、电子文件
二十一、课题研究
二十二、建设项目仿真服务
二十三、其它
关于发布《某某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鉴于某某省城乡规划学会于2003年5月发布的《某某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简称《暂行标准》〕至今已近10年了,由于形势变化大,早已不适应当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和其内容、深度的要求。为了适应城乡规划要求,建立和维护某某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某某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健康开展,我会应全省广阔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要求,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局部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文件精神,并取得省相关部门同意,参照有关省份的做法,结合某某实际,对原《暂行标准》进展了修订,重新制定了《某某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给你么,请参照执行。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持有国家与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同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方可承担相关城乡编制任务,收取城乡规划设计费用。
《意见》所列计费的各类规划项目,其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如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规划内容、深度,规划设计计费应按《意见》相应增减。最终合同价以《意见》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不能擅自压低设计费标准,恶意竞争,规划设计市场。
〔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根底资料调查与地形图费用,委托方应另行支付。
4、本《意见》项目费用按档次套用,档次之间的费用,均按内插法进展计算。
5、执行本《意见》项目最终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图纸8套。如委托方要求另行增加其他文件要求,其费用另议。
6、规划设计费由委托方按工作进展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3日内,委托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作为订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5日内再支付50%的规划设计费;规划设计成果全部完成支付时,结清全部规划设计费用。
7、原《暂行标准》作废。
某某省城乡规划学会
二0一三年七月
某某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村镇体系规划〕
序号
市、县域总人口〔万人〕
计费标准〔万元〕
备注
1
≤30

2
50

3
100

4
150

5
200

6
>200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现状区域总人口为准;
〔2〕城镇群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标准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需进展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50万以下人口为20~35万/每个;50万以上人口为35~5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60万元。
二、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标准〔万元〕
备注
1
≤20

2
30

3
40

4
50

5
80

6
100

7
>100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为准。
〔2〕本计费标准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如编制城乡规划总体规划或城乡统筹规划,-。
〔3〕单独编制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标准的40%计费。
〔4〕在编制总体规划中,如需进展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25~40万元/每个。如专题研究过于复杂,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议。
〔5〕总体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