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新.doc

格式:doc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新.doc

上传人:sanshengyuanting 2016/6/1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新.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 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 适用于本标准。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 身长( cm )— 110 第四条颅骨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症, 不合格。颈强直, 斜颈, Ill 度甲状腺肿, 结核性淋巴结炎, 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2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惯性脱臼, 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 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 不合格。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 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体质,不合格。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 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 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 指挥专业不合格。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 2cm ,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 或者经过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3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惯的文身, 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 脱肛, 肛屡, 重度陈旧性肛裂, 环状痔, 直径大于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 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 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 (一)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健侧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 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 的; (三) 轻度急性包皮炎, 阴囊炎, 包皮过长, 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 交通性鞘膜积液, 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 无后后遗症的。第十三条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寻麻疹,神 4 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 冻疮,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cm , 轻度腋臭( 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第十四条淋病, 梅毒, 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尖锐湿疣, 生殖哭疱疹, 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 不合格。第三章内科项目第十五条血压收缩压: 90mmHg 至 140mmHg ( 千帕至 千帕) 、舒张压小于 90mmHg ( 千帕)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次,合格。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 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哮喘, 肺结核, 肺大泡, 自发性气胸, 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 肝脏、胆囊、脾、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5 (一) 仰卧位, 平静呼吸, 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剑突下不超过 3cm ,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 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内的; (二)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 在左肋下不超过 1cm 的。第十九条风湿、类风湿性疾病,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病症,各期糖尿病,不合格。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马痢疾、丝虫病, 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 不合格。其中, 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