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现根据相关规定,把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
在本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高分子股份、公司、本公司指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分子有限指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高分子材料厂指山东沂源高分子材料厂
瑞丰化工指山东瑞丰化工有限公司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
(一)高分子材料厂时期(1994 年 7 月-2001 年 10 月)
发行人的前身山东沂源高分子材料厂系沂源县化肥厂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
业,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7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3231800148,经营
范围:制造销售塑料加工助剂、工业用草酸、甲酸钠,注册资金 万元。
2000年4月27日,沂源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沂源县公资委”)
做出《关于授权山东瑞丰化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沂源县化肥厂等企业公有资产的
决定》(源公资字(2000)18 号),授权国有独资公司山东瑞丰化工有限公司运
营管理高分子材料厂等公有资产。山东瑞丰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3703231800428,注册资本 1, 万元,系沂源县公资委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时期(2001 年 10 月-2009
年 9 月)
1、2001 年高分子有限成立
(1)高分子有限设立情况
2001年8月26日,瑞丰化工向沂源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沂
4-5-1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源县体改办”)呈报《关于组建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请示》,拟对沂
源高分子材料厂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7日,沂源公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分子材料厂资
产评估报告书》(源公会评报字(2001)第 36 号),该所以 2001年8月31日为
评估基准日,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高分子材料厂改制拟投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
单位:万元
项目种类账面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减率
资产 2, 2, 2, %
负债 1, 2, 2, -- --
净资产 %
2001年9月28日,沂源县人民政府第 10 次县长办公会议作出会议纪要,
同意公资委、体改办联合提报的《关于组建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方
案)》,设总股本 500 万股,其中法人股占 %,自然人股占 %;从评估
的高分子材料厂净资产 万元中,拿出 万元奖励改制企业的技术人员,
570 元列资本公积金。
2001年9月29日,沂源县公资委出具了《关于对高分子材料厂改制资产评
估项目审查确认的批复》(源公资字[2001]27 号),对《高分子材料厂资产评
估报告书》(源公会评报字(2001)第 36 号)予以确认。
2001年9月30日,沂源县体改办出具了《关于组建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
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源体改字[2001]17 号),原则同意股本设置方案,
设总股本 500 万股,一元一股,其中法人股 万股,占 %,个人股
万股,占 %;将评估确认的高分子材料厂净资产 万元中的 570 元列
资本公积金科目、 万元奖励给改制后公司的技术人员。
2001年9月30日,沂源公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源公会师验字
[2001]6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1年9月30日,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已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5,000,570 元,其中实收资本 5,000,000 元,公积金
570 元。各股东净资产出资 3,401,670 元(其中瑞丰化工出资 3,336,670 元,奖
励技术人员出资 65,000 元),以债权转股权 1,598,900 元。
相关自然人股东的上述出资额 1,598,900 元主要由如下两部分组成:沂源县
化肥厂原欠化肥厂职工的工资转为的出资款,合计金额746,900 元;高分子材料
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