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体育考试办法
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采用电动计时)。
(二)选考科目:在市教育局规定的以下6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一分钟跳绳(采用电子计数设备)、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13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计分方法: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其中考考试总成绩()。
(五)体育尖子生免考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体育尖子可享受体育免试的政策:
,并获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三棋和桥牌单项前3名,三模(仅限车辆、航空航天、航海及无线电测向)单项的第1名;
(必须是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委派,或经区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批准代表深圳市参加)的体育比赛,获团体或个人前8名;
。
以上1、2、3项必须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先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复核(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复核),其成绩按体育中考满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
(六)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的规定:
(有深圳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由残联审核、公示,记入学生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
(如有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