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千喜鹤工业集团副产品经营管理办法
千喜鹤工业集团副产品经营管理办法
为使工业集团副产品经营管理更加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副产品经营操作流程,提升副产品回收价值,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特制定副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1、副产品生产加工(承包)标准、副产品财务核算执行标准。
2、副产品承包商的招标、议标及管理。
3、承包、自销副产品定价及审批。
4、副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系统管理。
二、生产核算标准
(一)副产品管理范围
猪尾、肛圈、大肠、大肠头、小肠、小肠头、猪肚、沙肝、苦胆、胰腺、胎盘、猪鞭、尿管、膀胱、猪腰、猪肝、猪心、猪肺、食管、心血管、喉头、肺气管、连肝肉、吊挂板油、冠油、网油、杂油、地沟油、猪血、猪脑、天梯、鼻骨、金钱、银钱、猪头、猪舌、猪蹄、蹄筋、猪毛、蹄壳、毛猪皮。
(二)生产核算标准管理办法
1、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产品生产标准,品控部门负责副产品生产标准的监督检验,并登记副产品生产标准检验记录,要求副产品每个单品每月检验次数不得少于4次。集团生产运营部将对产品生产标准执行情况和检验记录进行抽查,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对产品的生产标准进行调整,各公司报集团生产运营部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未执行产品生产标准,将对该公司品控部、生产部负责人分别处罚200元/次/项。
2、各公司严格执行承包副产品接受标准以及承包核算计量标准,并在承包协议中进行明确,集团市场部将对承包标准进行抽查,未执行副产品承包标准,将对销售部负责人、副产品销售主管分别处罚200元/项、100元/项。
3、凡以上副产品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内,各公司在核算头均副产品回收值时,要求按照以上范围核算,不得添加或减少产品品种,不得擅自更改产品名称。集团财务部负责对副产品核算进行监督,如在副产品回收值核算增加或减少产品品种将对财务经理处罚100元/项。
4、副产品生产标准以及计量单位标准见附件一、二。
三、副产品承包商招标及销售价格管理
(一)承包副产品招标、议标管理
1、副产品招标
(1)副产品承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定期面向社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同等标准价格竞争的方式进行。
(2)集团每年11月份组织执行整体副产品年度统一招标,各公司日常根据各单品的承包情况自行组织副产品品项招标,按照标准执行招标可各公司可直接执行,不必上报集团审批(其中小肠、小肠头产品由集团统一负责招标),由于承包商中途停止经营,公司未及时执行副产品招标导致承包品项转冻的,每个品项各处罚营销负责人、副产品销售主管200元。
(3)执行副产品承包招标时,前期要面向社会公布承包产品信息,每个单品项参与招标的意向承包商不得少于3人。参与招标的意向客户需符合经营手续齐全、有相关的经营经验、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与我公司合作无不良记录、并缴纳招标押金等条件的客户(招标押金额度等同承包押金额度)。
(4)已与我公司合作承包副产品5个品项以上或已与两家公司承包招标品项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新的承包产品招标。
(5)不符合第3条、第4条条件的副产品承包客户将视为无效客户,如与无效客户签定承包协议,将对公司财务经理、营销负责人、副产品销售主管每项分别处罚200元、200元、100元。
(6)招标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副产品招标由各公司销售部、财务部、品控部共同联合执行,招标结果要在确定承包商后进行公布,并填报副产品招标结果审批表由参与招标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交集团市场部存档备案,违反招标操作流程,将对营销负责人、副产品销售主管分别处罚100元/次,并重新执行招标。未上报招标结果审批表,每次处罚营销负责人50元。
(7)招标流程见附件三。
2、副产品议标
(1)为及时贴近副产品市场行情,对副产品市场行情做出快速反应,各公司以月度为周期或根据市场行情对承包副产品实施价格议标,每个单品每月议标次数不少于1次。议标次数不足将分别处罚营销负责人、副产品销售主管100元/次。
(2)价格议标将以现有承包客户为主,对照主要竞争对手副产品价格变动以及其他意向客户产品承包价格作为参考标准,进行价格调整谈判,如现有客户不接受价格议标调整,将执行该副产品的招标流程。
(3)副产品议标由公司销售部、财务部、品控部联合执行,填报副产品议标结果审批表由参与招标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交集团市场部和集团财务部存档备案,未填报议标结果或未上报备案将处罚营销负责人50元/次。
(4)如承包客户不接受价格议标结果,公司将提前7天通知产品重新招标事项,在此期间原有承包商不得停止副产品接收。
(5)小肠、小肠头产品各公司执行价格议标后,将价格调整申请上报集团市场部、财务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产品按标准执行议标后可自行调整,不必上报集团审批。
议标流程见附件四。
(二)承包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