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9
文档名称: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131KB   页数:2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3827483 2021/7/17 文件大小:1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和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改善我矿生产技术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提高经济 效益,促进矿井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由行政矿长领导,以总工程师为主组织开展。 副总工程师全力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分管业务工作,其它生产技术管理业务科室 负责相关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
第三条岗位职责
1、 行政矿长对全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全矿生产技术管理 的重大决策、实施具有决断权。
2、 总工程师是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生产技术管理 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领导责任,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 分管副矿长在技术决策时必须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
3、 副矿长对分管单位及分管业务范围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4、 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5、 技术科科长对全矿生产技术管理的日常工作负领导责任,包括采掘、设 计、地测、防治水、计量、计划、生产统计、规程措施的审批及现场监督检查; 对在全矿范围内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及先进管理经验等 工作负责。
6、 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本单位 施工地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组织措施的制定及落实;以及职工培训、 技术创新等工作的开展。
7、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负直接责任。包括本单位各施工地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 制、审批、贯彻及现场兑现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计划、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及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重大技术决策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应在总工程师组织下, 由副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技术论证,提出方案报行政矿长 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要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 全技术措施,推行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与技术创新,并收集整 理好各种技术资料档案。
第六条井下采煤、掘进、开拓、巷修作业开工,井下各工程的安装、回
收及地面检修、野外高空等作业开工前,必须贯彻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同 时必须落实施工组织措施,明确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第二章 作业规程及技术报告管理(以下简称规程、报告)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的安装、回采、回收及工程量大于100米的单项或单 位工程的掘进都必须编制规程,其余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含规程的补充、 修改)编制技术报告。规程及报告需要编制的内容详见附后的《作业规程及技 术报告编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规程及报告的编制必须以批准的工程设计、通风设计、防突设计、 供电设计及各种说明书为基础,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X《防治煤与瓦 斯突出规定》(2009版X《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X《煤矿工人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指南》(2006合订本X公司发《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公司发[2011]18号《盘江煤电(集团)公司采掘作业规程编审管理办法》及相关技 术规范的要求和其它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要充分征求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及经验丰富的工人 的意见,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措施具有强烈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切实、有效地指导现场生产,确保施工安全。编制的内 容要做到层次分明、措施完善、概念准确,图文清晰、语言精炼。
第九条 规程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领导及相关副总参与,技术 科、安检科、机电科、运销科、通风区、***治理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技术 负责人参加,按规程会审制度进行会审;报告的审批由技术副总负责组织,相 关副总参与,技术科、安检科、机电科、运销科、通风区、***治理中心等相 关业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参加,按报告会审制度进行会审。
会审必须严格把关,并签署会审意见。技术科侧重对工程的技术要求负责; 安检科侧重对安全措施的完善负责;通风区侧重对“一通三防”措施的完善负责, 机电科侧重对机电方面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完善负责;运销科侧重对运输 方面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完善负责;***治理中心侧重对防突、***防治 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完善负责。对质量低劣的作业规程及技术报告一律驳 回重写。
第十条规程必须在会审前一周提交给会审单位的审批人员,便于审批人 员进行预审,预审人员在收到作业规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预审完毕,提出 修改意见,反馈给提交规程的编制人员进行修改。规程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一周 审批完毕,下发有关单位,便于组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人员及监督单位组织有 关人员进行学****报告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天内审批完毕。
第十一条编制规程及报告的工作安排不到位、编制不及时、由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