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有自己的优势,具有运量达、运费低、安全、便利之特点。在全球货物运输总量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这一章,我们主要讲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介绍一下:国际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多式联运。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有 3 种:一种是班轮运输,另一种是租船运输,还有一种是光船租船。租船运输,适用于运送大批货物。班轮运输是指班轮定期行驶在规定航线和在固定港口停泊,可以承运杂货和不同货主交运的货物。班轮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是海上运输法的基础。我们重点讲班轮运输的法律制度。光船租船,光船租船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所有权,将船舶的占有权转移给船舶租赁人,由租船人雇用船长、船员,管理船舶的一种合同。从本质上讲,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运输合同, 光船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一)提单的含性质、作用、种类。 1、什么是提单。(1 )概念。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或者, 提单是托运人向承人托运货物, 在货物装船后, 或在承运人收到货物后, 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 证明收到提单上载明的货物, 承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 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的凭证。(2 )内容。提单尚没有统一格式,通常是一张纸,正面内容是: (1 )船舶之船名及国籍(2 )承运人名称(3 )装运地和目的地,或运输路线(4 )托运人名称由托运人填写(5 )收货人名称(6 )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7 )运费和应当付给承运人的其它费用(8 )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由承运人填写(9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的签字注意: (1 )前 9 项由托运人填写,由于填写失误造成的损失,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害,托运人负责赔偿承运人。(2 )承运人如果怀疑货物与提单内容不符,可以在提单上批注。(3 )后 3 项由承运人填写。(4 )提单一式三份,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减。承运人凭其中一份交货之后,其余提单一律作废。背面内容是:运输条款,主要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提单的作用。(1 )提单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本身不是运输合同, 真正的运输合同是托运人与货方最初签发的订舱单或托运单, 上面列明所要托运货物的基本情况,运输条件,若提单内容与订舱单中双方约定不一致,应以订舱单的事先约定为准, 前者优先适用。在提单没有转让, 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 推翻提单中的条款, 或补充提单的条款。但是,提单一经托运人背书,转让给收货人,提单就成为承运人与提单受让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而不仅是合同证据。承运人不得提出相反证据对抗提单受让人。(2 )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接管货物的证据。提单正面描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表明承运人已经按照这些描述情况收到了货物, 承运人有义务按提单之描述向收货人交货。在提单转让后, 承运人不得提出与提单记载情况不同的证据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货物装船时,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货物表面状况不良, 例如, 破包、锈损, 船方有权在提单上作不良批注以保护自己之权利, 货方对与批注内容有关的货损无权向承运人索赔。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承运人签发不清洁提单对托运人相当不利,为换取清洁提单, 避免船方作不良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