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烈堡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烈堡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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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校园突发食品事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神池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神池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法》等有关文件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规定,结合我校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突发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特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吴琼(校长)**********
副组长:宋金荣(副校长)**********
成员:李翀(政教主任)**********
王岚(教务主任)**********
勾利文(政教副主任)**********
贾彩虹(教务副主任)**********
丰贵升********** 李爱先**********
李越********** 刘腊女**********
张鸿英********** 郭娟**********
李雅杰**********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应急的组织协调工作。
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按照秩序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组织事件处置和伤病员救治。
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发出求救请求。
组织各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
事件报告和现场处理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要积极与各领导取得联系并保护现场做相应的紧急救护工作。
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要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上级领导。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事件初步调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件报告单位。
事件补报,事件现场和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报。
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件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