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理养老保险如何进行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匚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 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 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
《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 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 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北京市 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 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流动到省外就 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对了很多网 友关于如何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 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 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 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 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 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部门名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个人企业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2345
一、办理条件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二、办理程序
转出省内:
一在广州市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参保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参保单位代办还需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人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 其他相关资料。
三新就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