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 土地管理法> 办法》、《安徽省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法> 办法》, 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 亩。每亩 万元,共计 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 亩,计 元, 此次可分配金额 万元。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 20 11年 11月1日, 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三、分配对象本村在籍的 200 2年1月1日至 201 1年11月1 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 6:4 ,土地补偿费占 60% ,安置补助费占 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 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凡是在 2002 年1月1 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截止到 20 11年 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 凡是在 2002 年1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 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 2002 年1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 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 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 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凡是在 2 011 年 11月1 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毕业后将转非户口迁回本村或将户口暂放在市人才中心城市集体户上的,可获得土地补偿费。 6 、婚入人员凡是在 2002 年1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婚入人口已经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 原籍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7 、因婚迁入新居住地带来的孩子和婚后回迁人员凡是在 2002 年1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后, 因结婚迁新的居住地带来的孩子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对待,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费。凡是在 2002 年1月1 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因婚迁出, 后迁回本村的农业人口, 本享受全额征地补偿费,其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