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编号:BD-WI-06018
文件名称:
版本号:A/1
背光源检验标准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晶彩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所有的背光/背光源产品的品质判定标准之用。
二、 外观检验环境条件
背光/背光源产品检验于 30W 或 40W 的日光灯下(灯与工作台距离 50CM),目视与背光/背光源之
间距离 30CM,检验视角在法线方向前后左右 45°内。环境温度控制在 20-26℃,湿度控制在
60±10%RH。
三、 外形尺寸与检测条件
1. 外形尺寸检验(依据工程图纸)
2. 检验工具(电源、计量卡尺、亮度计、电流表、万用表、电容表)
四、抽样计划及允收/拒收水准。
1、抽样计划: 采用 MIL-STD-105E(GB2828) Ⅱ正常单次抽样计划。
2、允收/拒收水准: A/致命缺陷:0 B/严重缺陷: C/次要缺陷:
五、外观检验品质判定标准
项目 判 定 标 准 缺陷
、 L 产品≥100 ㎜时,h 弯≤ ㎜
、 L 产品<100 ㎜时,h 弯≤ ㎜
2.1、产品外形尺寸及发光尺寸超差不能大于 ㎜
2.2、PCB 与胶壳配套,彼此超差 ㎜以下
2.尺寸检验 2.3、散光纸与双面胶不能超出或进入导光板 ㎜
注:参照工程受控图纸规格要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