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表达方式
第一节叙述
一、叙述的含义及人称
把人物的经历、事件发展变化的过程表现出来,就是叙述。任何“过程”,都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顺序性,即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发生、发展的。离开了时间因素,就无法陈述“过程”。
叙述是一种最基本、最常见的表达方式,几乎所有的文体都会用到它,尤其是一般记叙文和叙事性文学作品都以它作为主要表达方式,利用它来展示故事情节、交待人物经历;论说文和应用文中则用它来介绍事实材料和交待事情经过。清人李绂在《秋山论文》中感叹道:“文章唯叙事最难”,因为事物的进程纷繁复杂,要想把它们叙述得头头是道、生动感人,的确不容易。清人章学诚也说:“叙事之文,其变无穷,今古文人,其才不尽于诸体,而尽于叙事也。”所以初学者不要因其常见而小视它。
叙述中有一个“人称”问题。所谓“人称”,是指作者叙述时的立足点。常见的叙述“人称”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
如果作者以“我”、“我们”的身份出现,以反映者的视角叙写人物、事件,这就是第一人称。这种写法,好象作者在与读者促膝谈心,直接叙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所作所为,所以便于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而且容易给读者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但是,它的缺陷是受时空的限制,反映的生活面相应窄小。
所谓第三人称,就是作者以“他”、“他们”的面目出现,直接将人物的经历和事件的变化展示在读者面前。这种叙述,作者仿佛知道和看得见所有的人和事,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而广阔地反映客观现实。当然,它在表达效果上不及第一人称亲切、自然。
一篇文章,一般只用一种人称,要么第一人称,要么第三人称。也有一些文章(主要是文学作品)交替使用两种人称。人称的使用应注意做到转换时要交待清楚,短文章人称要统一。
二、叙述的方法
叙述的主要方法有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和分叙等五种。
(一)顺叙
顺叙即依事直叙,按照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进行叙述。其特点是条理分明、脉络清楚,行文的顺序与客观事物的进程相一致,按时间推移先后组织材料、安排层次,便于读者理解接受。顺叙是一种基本的叙述方法,但“顺叙最易拖沓”,需要处理好详略主次,使之曲折起伏,切忌写成“大事记”或“流水帐”。
(二)倒叙
倒叙,就是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一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面,然后再按事件的发展进程叙述。倒叙可以造成悬念,引人入胜,可以使文章结构富于变化,产生波澜起伏的效果。
(三)插叙
插叙是在对某一事件的叙述过程中,插入与这一事件相关的另一件事的叙述,然后再承接原先的叙述。如果插入的是一段回忆,这一段可称为“追叙”。例如鲁迅的《风波》中写到九斤老太的口头禅“这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时,这样插叙:
这村庄的习惯有点特别,女人生下孩子,多喜欢用秤称了轻重,便用斤数当作小名。九斤老太自从庆祝了五十大寿以后,便渐渐地变了不平家,常说伊年青的时候,天气没有现在这般热,豆子也没有现在这般硬:总之现在的时世是不对了。何况六斤比伊的曾祖,少了三斤,比伊父亲七斤又少了一斤,这真是一条颠朴不破的实例。
这一段背景材料,丰富了叙述的内容。插叙运用得适时妥贴,可以使主题更加深刻,内容更加充实,人物形象更加完整丰富,情节更加曲折复杂。但应注意“须近自然,无嵌附填塞之弊”。插叙仅仅是片断,对全文来说它是分枝,不能在份量上超过主要情节,同时,起止交接处的衔接承转要分明。
(四)补叙
补叙是对上文叙述中有意隐去的片断作补充交待。古人称之为“叙中所阙,重缀于后”。在叙述过程中,有时为了使文章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作者有意隐去事件发展过程中的某一关键性片断或人物的某一段特殊经历,给读者造成误会和悬念,然后在适当的地方再将隐去的那一段亮出来,让读者了却误会和悬念,也使故事更加圆满。如管桦的《小英雄雨来》讲述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一个十二岁的儿童的英雄事迹。日本鬼子进村“扫荡”,雨来为了掩护交通员而被捕。芦花村的人听到枪声,以为雨来牺牲了,都含着泪说:“雨来是个好孩子。死得可惜!”孩子们也呜呜地哭了。鬼子走后,许多人都跑向河边,去找雨来的尸首。大家从河岸找到河里,根本找不着。
突然铁头叫起来:“啊!雨来!雨来!”
在芦苇里,水面上露出个小脑袋来,雨来还是象条小鸭子一样抖着头上的水,用手抹一下眼睛和鼻子,扒着芦苇,向岸上的人问道:
“鬼子走了?”
“啊!”大家都高兴得叫起来:“雨来没有死,雨来没有死!”
原来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到河里去。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我们的小英雄雨来已经从水底游到远处去。
这里,“原来枪响以前”一段是故事进程中的一环,把它移到后面,克服了平铺直叙带来的平淡。
补叙与插叙的区别在于:补叙的内容是事件本身的一个环节,只是在叙述时作了前缺后补的处理,而不是插入的另一件事;补叙可以在篇中,也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