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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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公务卡还款的相关手续。
11、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公务卡的债权债务,经财务部门确认后,通知发卡行停止该公务卡的使用。
三、个人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省外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原则上都应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单位职工在公务公务中垫付的现金用出差补助等其他现金支出,可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2、我院公务卡持卡人公务消费时,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明确开支用途、金额大小等,不得超范围、超限额开支。
3、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公用经费包干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公务卡持卡人的公务消费行为进行管理和审核,严格控制支出,防止支出的随意性,保证公务消费资金控制在部门包干经费范围之内。
4、持卡人在进行公务消费时,应尽可能选择具备刷卡环境的商家和服务单位,以减少现金的支出。
四、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在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财务部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后,这种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才能予以报销还款。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和超出报销标准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1、持卡人在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
2、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持正规报销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报销。
3、持卡人在办理报销手续时,既有现金消费又有公务卡消费时,应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分别填制报销凭证审批报销,以便于财务部门、职工与银行对账和进行账务处理。
4、持卡人在财务部门交付报销凭证时,应办理报销凭证登记手续,注明现金消费金额、刷卡消费的金额及时间、公务卡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号码等,以明确责任,便于提示划款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5、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6、财务人员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生成“还款汇总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明细表”和“还款汇总表”提交发卡行。在公务卡到期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进行还款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6、“还款明细表”应包含流水号、集中支付系统单位编码、零余额账户账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交易日期、交易金额、报销金额、商户名称、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项目分类、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