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互联网案件中的协议管辖规则探讨与研究.doc

格式:doc   大小:5,608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互联网案件中的协议管辖规则探讨与研究.doc

上传人:916581885 2021/8/9 文件大小:5.48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互联网案件中的协议管辖规则探讨与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
互联网案件中的协议管辖规则探讨与研究
D
新的要求,欧盟委员会于1999 年7 月14 日通过的《关于在民事和商事领域的司法管辖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裁决的条例》,该条例1999 年9 月7 日被转送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并向一些特殊委员会征求意见,2000 年12 月22 日通过,该条例为欧盟理事会颁布的2001 年第44 号规则,它于2002 年3 月1 日生效,除丹麦外,该条例将替代1968 年《布鲁塞尔公约》。在上述有关管辖权的规定方面,该《条例》对布鲁塞尔公约并没有改变。
  在国际协调方面,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999 年《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 第4 条也赋予了当事人选择法院的权利,该条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某一缔约国的有权管辖任何已经或可能发生与某一特定法律关系有关的争议,则该国法院享有管辖权,且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此种管辖权应具有排他性。当具有排他效力的协议指定某一非缔约国法院时,缔约国法院应拒绝管辖或中止诉讼,除非被选择的法院自己拒绝行使管辖权。”在2000 年渥太华会议上,与会代表普遍同意,该条法院选择条款的规定可以适用于电子商务案件。
  二、对协议管辖的限制
  通过当事人合意达成的包括法院选择条款协议,从理论上讲确是判定当事人行为指向的最合理的方式,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我们不免会对协议的合法性提出问题,即协议真的就是当事人最真实意思的表示吗? 合意的法院选择条款是不是肯定没有问题且会获得有效执行吗? 法院在对法律选择条款的有效性的确定方面会坚持何种原则和运用何种标准呢? 对协议选择法院条款有何种限制呢?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包括当事人对法院的选择,尽可能保证法院选择条款的有效,同时,出于保证交易的稳定性、确定性的需要,法院也会尽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在美国Rudder v. Microsof t Corp . 一案中,法院就坚持了有关服务协议中的法院选择条款的有效性,并指出,对法院选择条款的否定不仅违背了“商业确定”的目的,而且会使电子商务陷入糟糕的境地,从而扰乱整个电子商务的市场。在Kilgallen v. Network Solution ,Inc. 域名争议案件中,根据法院选择条款,因此产生的纠纷应交由弗吉尼亚的法庭,因此,马萨诸塞的法院采信了法院选择条款,拒绝行使管辖权,并指出,除非证明该条款是不合理的,否则应承认对法院选择行为的效力[1].但不可否认,任何谈判和协议的过程都存在着强势的一方,协议管辖中合意的过程也不例外,因此,对于法院选择条款进行必要的限制无疑是必要的,通过对管辖合意的限制,不致于使本已强势的一方在司法救济尚未开始前就已占了优势。
  在网络行为中典型的合意形式就是对网站中格式条款的接受,在用户进行浏览网站、浏览部分网页进行注册或签订网上交易合约进行交易时,往往在合同中包含有法院选择条款,而合约的最后则留给用户两种选择,即“我同意”或“不同意”,选择“我同意”,则接受了合同内容包括法院选择条款。对上述常见的网络行为中的法院选择条款效力的分析,主要还在于此种选择是否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对法院选择条款是否清晰,对网络合意管辖权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也多是针对于此。特别是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浏览网页的注册协议中,消费者与用户处于极其被动的位置,为了获取网络之上的信息,必须进行相应的注册,而在注册过程中,则必须接受相关的注册条款,其中可能就包含法院选择条款。因此,此时的合意在一定程度上则很难说是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具体分析时,法院则注意通过合意形成的形式来判断用户对协议内容的了解程度以及用户接受协议的肯定程度,以此来判断该合意的效力。
  第一, 对真实意思的判断
  1. 法庭需先对协议被接受的程度进行分析,如果争议的商业合同是一个标准的、单独的、需要由用户专门予以点击接受的合同,则用户的点击接受可以表明该协议的有效性,而规定在其中的法院选择条款则应当是有效的。但如果法院选择的条款并不在争议的商业合同中,而是存在于网站使用的协议中,通过最初的网站使用协议包括了依托该网站发生的所有行为,则该合意选择法院的效力就应重新审视。
  2. 对法院选择条款的接受应该是明示的。如前所述,对于明确的需用户予以点击“同意”接受的协议,在形式上应该符合真实意思要求;但有的协议条款存在不明显,无需用户点击确认,或协议的存在并没有明示并要求点击确认,而是通过用户在实施某种行为时进行告知协议的存在,以用户的行为推断用户对协议的接受,则协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