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总结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

格式:docx   大小:39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总结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文秘资料站 2021/8/11 文件大小:3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总结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总结|人社局劳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xx区现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8名,队长1名。三支一扶1名,2017年第一季度,组织各项检察2次,检查用人单位25家,责令5家用人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198余人。受理群众举报10件,走访用人单位25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张,收到反馈意见3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有部分企业愿意签而职工不愿意签,职工愿意签而企业不和职工签的情况。也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是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主意识淡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中,要将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技术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社会保险等作为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下发指令书,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经济处罚,摸清用人单位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并结合劳动保障年检、专项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案件专查所发现的问题,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分类排查,实施动态管理,才能将《劳动合同法》落到实处。
(二)工资拖欠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有些企业怕职工领取工资后离去,用扣发工资作为手段留住职工,造成后来职工离去时发生拖欠工资的事故。去年我区鸿泰机砖厂由于厂长与职工之间发生分歧,使职工的工资得不到按时发放,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干部协调、宣解劳动工资政策和法律法规,给劳资双方做工作,才使双方得到和解,从而使职工拿到应得的工资。我们认为:为有效地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深入到企业,对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暗访,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支付工资当时有困难的要制定清欠计划,分批支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调研中发现,由于我区较小,绝大部分属于小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工作时间是从早上干到晚上,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而休息休假方面没有固定时间,一般都是从月初干到月尾,基本上没有休息休假的时间,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而这些企业的做法,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
(四)几点建议
依法行政是落实治国基本方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实际上就是要求切实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行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