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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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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界定职责, 明确流程,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降低工程物资消耗成本, 满足施工需要,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分局物资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物资管理实际情况制订。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权限第三条项目部设物资设备部, 负责项目部物资管理工作, 行使物资的管理职权, 对项目部物资计划、采购、验收、仓储, 现场使用进行全程统一管理。第四条各施工队须有一名主管负责本单位物资管理工作, 配备材料员做好本施工队的物资管理, 及时向物资设备部反馈物资需求、领用、消耗、使用和质量等物资信息。第五条各施工队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由各施工队自行制定并报项目部物资设备办审核。第六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网络图见附表(一)。第三章计划管理第七条物资计划分为标段总需求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批次采购建议计划。第八条周计划在每周六报送, 季度需求计划须在上季度最后一月的 15 日前报送,月度需求计划须在上月 18 日前报送,月份需求计划可调整季度需求计划,但幅度应控制在 10 %以内,避免临时性紧急需求。年度需求计划须在上年度 12月 20 日前报送。第九条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编报月、季、年度、标段总需用计划,经工程管理部主任或总工签字确认。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出的需用计划编制采购计划逐级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第十条单项施工项目用批量周转材料、型钢、主体用材料计划,由工程管理部根据生产任务提前提报需用计划。物资设备部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第十一条辅助性及消耗性材料由各施工队根据本单位生产任务、物资消耗定额,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合理编报需用月计划。配件计划编报周计划。第十二条零星材料计划。施工队提前个工作日提出需用计划, 经工程管理部主任签字确认。零星计划必须附施工任务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物资设备部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第十三条地材计划。由工程管理部部准确核算所需地材的规格数量、标段总需求量、年度需求量,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物资设备部编报季、月度需求量。物资设备部根据需用计划组织供应。第十四条各施工队上报工器具需用计划时必须严格核对本单位现有工器具情况, 以内部调剂为主, 确因工程需要须配备的工器具应详细说明情况和时间,以便物资设备部在项目部范围内进行合理调剂。第十五条各施工队应建立与本单位工作相适应的工器具管理办法并报物资设备部, 物资设备部在拟工器具采购计划前应先对既往工器具配发情况进行核查后,再确定采购计划。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部在需用计划的基础上,必须详细了解生产动态和施工进度,核实内部资源库存量,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七条甲供物资设备: 1、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业主( 公司)招标采购供应的工程专用物资设备。甲供物资设备的范围按照业主( 材料管理规定和制度)文件执行。第十八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根据上级单位批准的工程进度及月、季、年度计划编制相应的物资需用计划,物资设备部根据标段工程季度计划、库存及正常储备余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上报上级单位, 物资设备部, 上级单位, 物资设备部按甲供物资需用计划的要求上报分局、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批复。第十九条甲控物资设备 1、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 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 2、甲控物资的范围按照分局材料管理规定和制度文件执行。 3、上级单位编制甲控物资设备清单、需求计划和技术要求, 报送上级单位, 物资设备部汇编后,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相关监理单位审核后,经分局物资设备部组织审批, 在上级单位的监督下, 由项目部组织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 4、项目部按分局、关于货物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甲控物资招标采购,招标结果报上级单位,经审查同意后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5 天内抄报上级单位, 物资设备部和标段监理单位核备。第二十条甲控物资招标采购实行合格生产(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甲控物资招标具体条款见《分局材料管理规定和制度》相关文件。第二十一条自购物资: 1、自购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由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资, 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物资。自购物资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2、自购物资采购除受上级单位监控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分局集中采购相关程序进行分级集中采购。单批计划在( 20) 万元以下的物资, 由项目部统一进行询价比价采购; 单批计划在( 20) 万元以上的型钢、周转材料或其它大宗物资采购由项目部报分局, 由分局组织采购或按分局批示精神采购。规格型号单一、使用量较大、具备集中采购和供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