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新时期关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doc

格式:doc   页数:5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时期关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doc

上传人:xwbjll1 2014/8/1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时期关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时期关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思考
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少数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有的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的
律师不依法办案,甚至发生了违法犯罪等严重问题。这些少数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主要表现为:少数律师贿赂司法人员,或者介绍当事人贿赂司法人员,严重者构成了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律师以陪吃、陪玩、陪游等手段拉拢司法人员,来办“关系案”或拓展案源,支付介绍费、活动费等回扣给中介人以寻求案源;有的接收案件时大包大揽,作虚假承诺,吹嘘或暗示自己与司法人员有某种特殊关系,极少数甚至贬损同行,诋毁、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及声誉,抬高自己;还有一部分律师缺乏诚信及敬业精神,收钱不办事,或不尽心尽责办事,或肆意降低收费标准,搞不正当竞争等。李庄是最为典型的例证。12月,重庆打黑除恶爆出“律师造假门”事件,律师李庄一手“捞人”,一手“捞钱”,因涉嫌伪证罪,12月1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尔后又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李庄一案引起国人震惊,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律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分为两个方面:
(一)客观方面原因
1、律师职业地位低,容易受到歧视。《律师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立法上对律师职业的如此定位,使人感觉到律师就像是向社会“贩卖法律”的个体户,与律师职业的崇高使命形成了巨大反差,使律师很难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特别是律师对刑事案件的介入,律师们总要为他的委托人说话,找一些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或者可能会给嫌疑人传消息、串供等等,这些情况容易转化为法、检、公机关对律师的高度怀疑,高度的不信任,进而演化为对律师的职业性歧视甚至敌视。这也导致律师因地位低、社会评价低而忘记了自己的崇高使命,见利忘义,把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搁之脑后。
2、刑事诉讼中“三难”问题仍未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虽经几年来不停的呼吁引起了一定的重视,有些地区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但仍有少数法、检、公的警察为难律师们的办案,工作中推诿扯皮,有时律师们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这样一个小小的申请迟迟得不到批准,使委托人质疑律师的基本办案能力,这样导致有些律师干脆不办理侦察阶段的刑事案件。而适者生存的律师也不得不放弃律师的尊严,和办案人员套近乎,找关系,甚至不惜以陪吃、陪玩、陪游等手段去实现本应正常行使的权利。
3、司法不公、暗箱操作现象仍存在。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如果按照严格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作出一个可预测的专业性判断,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实现这一判断。但在实际办案工作中,通过双方律师智慧和劳动的竞争,以实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优化的格局,往往因司法不公被暗箱操作所取代。律师的正当资源即专业化服务没有了价值,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这种环境下导致部分律师为了生存而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也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
“违规”律师的无奈心态。
4、案件资源稀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