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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时代的音乐信息探讨-网络传播论文-通信传播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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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时代的音乐信息探讨-网络传播论文-通信传播论文.doc

上传人:小雄 2021/8/16 文件大小: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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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网络传播时代的音乐信息探讨
音乐信息,可以说是指以符号的形式存在于音乐传播过程中,并 被传播者以及受众所共享的音乐作品及其相关的文化事项。它作为音 乐传播活动的内容与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它,音乐创作 者以及唱奏者的艺术表现意图才能得以实现。然而,当下对音乐信息 的系统性研究却还不太多。笔者在中国知网上以“音乐传播信息”为关 键词进行检索,对其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论述的仅有赵志安教授的 《音乐传播“信息”论》①。当然,还有不少专家学者的著作中对此 有比较零散的相关论述。但总体来说,随着网络生产力的飞速发展, 音乐信息研究领域应该还有不少可以开发探寻的空间。本文将结合现 有文献展开论述,并提出笔者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音乐信息的特征
《音乐传播“信息”论》以很大的篇幅对音乐信息的特征进行了详 细的论述。考虑到该文发表的时间,笔者认为,当前,这些特征已随
着时代前进而产生了一些被再次诠释的必要性。抽象性音乐信息没有 实际形体,没有质量,须借助一定载体而存在,如大脑、乐谱、唱片 和音频文件等。它也没有可视的造型和确定的语义,通常不能具体表 明内涵与意义,听者只能通过听觉与视觉的通感去把握对象的具体情 状。共享性音乐信息借助载体而存在,但并不等同于载体。在互联网 商用之前,我们在理解音乐信息时往往要特别注意区分信息本身和其 载体的财产权:财产权的转移意味着载体的转移,但并不意味着信息 输出的一方完全失去了该信息一一双方可以同时共享音乐信息,但不 能在不同的空间里同时共享作为信息载体的物质产品。但随着互联网 传播模式的普及,这种情况被改变了:网络音乐传播是一种不受数量 限制且不用传递载体的复制行为,供网民试听和下载的众多音乐链接 让音乐内容可被无限复制(暂不考虑复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不 涉及有实体的财产的转移。储存储存、转换的随意性音乐信息在传播 的过程中必然要经过储存和转换。由于没有实际形体、质量和体积, 音乐信息不仅可以使用多种载体储存,表现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互 联网的发展和数字音乐技术的成熟,使这一特征更为凸显。数字音乐 的存储占用的物理空间很小,且能够随意转换格式,这更加方便人们 接受音乐信息。形象性音乐信息被观众的听觉系统接收之后,能以想 象的方式在大脑中呈现出某种视觉造型。据传黑格尔说,“建筑是凝 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确实,建筑在空间上的结构布局、 高低起伏、错落有致,与音乐在和声、旋律、对位上的处理颇有共通 之处。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中有没有受巴黎建筑群启示的成分?舒
曼《第三交响曲》中有没有科隆大教堂的雄伟?笔者以为有。交响曲 的恢宏与西式建筑的雄伟,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同构性。在其他 类型的音乐中,这种同构性或许相对弱些,但很难说从来不会出现。 表情性相较于其他某几类信息,音乐信息中更多地带有情感因素。笔 者以为这与音乐创作和表演的动机与过程是密不可分的。《后汉书蔡 邕传》中,东汉末年著名艺术家、号称诗书音律无不精通的蔡邕那次 听琴的故事,①不妨说是音乐信息之表情性的一个典型体现。琴曲 虽由琴上所发,实则发自演奏者内心。心之所向,思绪起伏,一丝一 毫都作假不得,故虽名为“琴声”,实乃“心声”。审美性审美性是艺术 的情状特征,也是艺术作品的首要属性乃至根本属性。因此,也有不 少学者表示,音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