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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监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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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监理合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GF—2000—020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XXX
建设单位:XXX
监理单位:XXX
工程编号: 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me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XXX建设有限公司
监 理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 下: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工程规模及服务内容:工程概算为XXX万元,总建筑面积
122339平方米,地上xxx平方米,地下xxx平方米。本次招标监 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人防、电梯、智能化、消 防、室外市政景观等所有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XXX (注册号:XXX)
二、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
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优先顺序:
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询标纪要;
监理投标书及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标准条件;
招标文件;
图纸、资料;
其它。
四、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 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 理人支付报酬。
监理中标价:¥卫霆万元,大写:人民币xxx
六、本合同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监理服务期1200H历天,自监理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质量保修期间需监理人参与处理的事务,监理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 求积极配合参与处理,委托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本合同一式拾份,正本贰份,
副本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正
伍副,乙方执一正畚副O
委托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由E 编:电 话:
监理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由E 编:电 话: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 法继承人。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 人。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 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 同的当事人。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 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 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 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 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 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 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 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 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 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 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 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 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 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