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组织的备案、登记程序一、江苏省民政厅文件《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管理暂行办法》(苏民规[2014]1 号) 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激发组织活力, 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但还是需要征询业务指导单位的意见, 所以在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的过程中, 我们依然需要各镇( 开发区、街道) 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 在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在这里我讲几点适合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的内容,其他不涉及到的就不讲了) 1 、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比如我们现在已经有的星火爱心助学协会;爱益阳光助学协会。 2、降低会员数量标准。社会团体会员数量降低为 20 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 10 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 20 个。 3 、降低注册资金标准。成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注册资金标准, 其中城乡社区服务类的注册资金可以不作要求,但是要开设账户。(特别是公益慈善类组织一定要账务公开, 另外, 参加公益创投项目的单位也一定要有正式单位账户才能申请参与。 4 、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 5 、简化验资手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注册登记时, 只需提供银行进账单或者其他合法的出资证明, 无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二、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流程 1 、咨询发起人( 举办者) 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成立条件、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请发起人( 举办者)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 、名称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名称核准申请, 发给《社会组织名称核准受理通知书》,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对拟成立的社会组织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登记的决定。同意的,发给《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不同意的,发给《不予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申请名称核准需提供的材料 A、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 B、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拟成立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范围; 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包括符合四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认定标准的说明,发起人(举办者、捐资方), 拟任负责人、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等; C、社会组织章程草案。 D、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4 、成立登记发起人( 举办者)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并提交有关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成立登记申请, 发给《社会组织登记受理通知书》, 对成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成立或者不准予成立的决定。准予成立的, 发给《准予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决定书》,颁发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不予成立的,发给《不予社会组织成立(变更/ 注销)登记决定书》并说明理由。申请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A、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B、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C、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章程; D、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 、监事备案表; E、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 F、验资报告或银行进账单; G、住所证明; H、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注:( 1 )社会团体还需提交社会团体成员名单[ 包括会员名单、第一次会员( 代表) 大会通过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