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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筑经济研究论文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同时指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究竟怎样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明确回答。《决定》指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完全正确的方针。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有建筑经济是这个支柱产业的中心环节。它对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国五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无不直接或间接地同它联系在一起。因此,贯彻落实《决定》必须围绕这个中心环节展开。还必须明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又是竞争性行业,以国有为主导,以公有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已逐渐形成。它的发展趋势不同于“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而宜国精民壮。在国有经济中,少数独资,多数控股、参股和转股;在民有经济中,集体经济包括国有参股的集体经济应当成为主体;私有经济是整个建筑经济的组成部分,也应积极发展。这就是说,从着眼于搞活全行业出发,应在不断增强国有建筑经济控制力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
一、国精民壮是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趋势
(一)什么叫国精民壮?这里是指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中,把分布过宽的国有经济尽量集中,形成尖子、拳头,精干起来;民有经济通过参股以及并购、联合等,壮大起来。这里所指的民有经济,是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与非国有经济具有同一内涵。也就是说,民有经济,涵盖公有性质的民营经济和私有性质以及公私混合所有性质的民营经济。而在民有经济中,公有性质的民营经济应占主体地位,私有性质的民营经济,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里要说明,上面所讲的经济是指它的所有制成分;下面将要讲到的企业是这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实现形式。两者具有同一内涵。
(二)为什么要国精民壮?根据国有资本尽量集中的精神,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后,对它要进行重新定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是一种普遍的经济形式;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及其以后,它就不需要在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所有行业、所有大中小企业中一统天下了。这时的国有经济,应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什么是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决定》提出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种行业和领域,才是应由国家财政投资发展的领域,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与此领域相对而言,其它的是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的领域,是利用价值规律吸引、动员社会进行投资发展的领域,也是民有经济为主体的领域。国精民壮,既包括国有经济在不同领域有退有进,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包括国有资本的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