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融学(MBA)课件《金融学》6商业银行(含存款创造)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概念——商业银行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要
业务,并在这个基础上开拓增值业务,以实现利润最
大化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存放款业务可以派生出活期存款,影响
货币供应量,也被称为“存款货币银行”。
商业银行的前身是经营铸币兑换的货币商业,是
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
殊利益和风险。
★商业银行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是从旧式的高利贷银行转变而来;
另一种是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而成。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商业银行法规的产生:
银行法是随着金融活动的发展而产生的。
在货币和信用发展的过程中,在货币兑换,货币借贷等活动中,形成了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其所表现为习惯,为大家所公认并共同遵守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比如,货币兑换办法,货币保管的合同,货币借贷的合同等,对所有参与这种金融关系的当事者来讲,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这种习惯和各种契约,是银行法律制度的萌芽。
商业银行法是规定商业银行的职责,权利,义务和经营行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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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995年5月10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我国金融业的又一部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终于通过了。
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依法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
其指导思想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商业银行的权利和义务,使商业银行能够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稳健经营,审慎管理。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商业银行法》规定:“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即在有关外资银行等的适用上,《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是《商业银行法》的特别法,应优先适用。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银行,但其从事的业务大都是银行业务,从对其监管的需要出发,应当有条件地适用《商业银行法》。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需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及其发展,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起草一部真正符合我国国情的,规范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从而保障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此外,还要重点学习《刑法》、《档案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证券法》、《保险法》、《公司法》、《贷款通则》、《票据法》、《监察法》和《保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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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对银行的股份管理:
理解重点:为了防止其他非金融企业,行业或个人通过参股,控股的形式控制银行,西方各国银行法对银行的股票和股东实行特别管理。
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瑞士、瑞典、意大利等国都限制工商企业持有银行的股票。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对银行的人事管理:
第一、为防止银行官员或职员利用职权和工作的便利,造成个人或公司在竞争中具有优于其他人或公司的天然条件;禁止银行官员、雇员同时在另一家公司任职,兼营银行以外的其他业务。
实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第二、为了维护银行业的平等竞争,防止金融垄断,禁止银行之间建立连锁董事会或其他类似的“裙带”关系。
第三、赋予金融管理和监督部门任免银行主要领导人员的权力。
金融学
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银行接受和协助金融管理的义务:
★西方各国银行法都规定,商业银行应履行接受和协助金融管理的义务。
(1)接受,配合金融主管部门检查的义务;
(2)报送金融统计,报告的义务;
(3)报告现金交易的义务。
根据美国国会1970年通过的《银行保密法》,凡是客户通过银行或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进行的现金交易,数量加起来超过1万美元者,承办该项交易的银行必须填写“现金交易报告”,递交财政部的国内税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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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商业银行第一节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商业银行组织形式分类:
1、总分行制:银行在大城市设立总行,在本市及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行并形成庞大银行网络的制度。如中国。
2、单一银行制:也称单元银行制,是指业务只由一个独立的银行机构经营而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银行组织制度。目前只有美国还部分地采用这种组织模式。
3、变相的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