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中国古代官制宋朝官制.docx

格式:docx   大小:32KB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国古代官制宋朝官制.docx

上传人:秋天学习屋 2021/8/30 文件大小:3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古代官制宋朝官制.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古代官制 -宋朝官制 -
(1)中央官 宋朝中央机构可分为行政、军事、财
政、司法监察和为皇室服务的机构等五个系统。 从行政
系统看, 最高长官仍为宰相, 其特点有二, 一是官名变化多,
二是权力小于前代。宋初,沿唐后期和五代制度,设中书门
下。中书门下设于宫中,又称政事堂,为正、副宰相治事之
所。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各设
一至三人。下设孔目、吏、户、兵礼、刑等五房,置检正五
房公事、提点五房公事等官,处理具体事务。神宗元丰五年
(公元 1082 年)改革官制,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六部
制度,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左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
侍郎为右相,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
徽宗时候,改左仆射为太宰,仍兼门下侍郎,称首相;改右
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侍郎,称次相。钦宗时候,恢复元丰
制度。高宗建炎三年 (公元 1129 年 ),又以左、右仆射兼同中
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孝宗乾道八年 (公
1172 年 ),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
相,仍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北宋相权小于前代, 远不如汉、唐,这是因为北宋初叶推行了二府三司共同治国的权力体
系,军政由枢密院掌管,财政由三司掌管,宰相只是行政首脑。同时参知政事定为宰相副职,也形成了对宰相的有力牵
制。元丰改制虽然取消三司,但二府“对掌大政”的局面并
没有彻底改变。 北宋前期, 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几同虚设。
《宋史·职官志》记: 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予朝政,
侍郎、给事中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职,起居不记注,中书常
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 (即唐朝拾遗、补阙 )非
特旨供职,亦不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
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这些官称失去了原有的意
义,已不代表具体职务, 仅作为官品高低、 俸禄多寡的依据,
称为寄禄官,以至“使天子之大有司,废为闲所” (《文献通考·职官考六》 ),而真正权力转向一些新设置的机构。如掌管军政的枢密院,总管财政的三司,掌管制、诰、赦、敕、
图书的学士院,掌受天下奏状、案牍及颁布命令的银台司、通进司、发敕司,负责中下级文武官员任命、考核、黜陟的审官东院、流内铨 (简称铨司 )、审官西院、三班院,负责礼仪的太常礼院等。元丰改制后,除少数机构外,这些机构大多陆续被撤销,从而恢复了三省六部二十四司的职能。原中书门下之权分属三省,中书省取旨,门下省覆奏,尚书省施行。三省成为最高政务机构。六部除兵部外,其他五部也得到充实,特别是吏部,不仅管中低级文官,而且管武官,职权比唐代有所扩大。南宋时候,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中书门下省,与尚书省实为二省,但习惯上仍称三省。三省不另
设长官, 由宰相、 副相通治或分治三省事务。 六部设官减少,
各部或由尚书或由侍郎主持部务。二十四司亦有所省并。宋朝寺监设置有太常、宗正、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国子、少府、将作、司天、军器六监。北宋前期九寺六监中,除大理寺、国子监、司天监、都水监、军器监外,与三省六部情况相仿,名存实亡,职权被其他机构夺取。元丰改制后,撤销司天监,另设太史局,九寺五监始
各专其职, 设官职掌, 一如唐制。 但各寺职务繁简不一, 《尘书·谐谑》记载:太府寺因所隶事务繁多,有“忙卿”之称;司农寺因所掌仓库分布很广,有“走卿”之称;光禄寺因掌
酒醴膳馐,有“饱卿”之称;鸿胪寺掌四邻各国朝贡,而宋朝国势弱,朝贡者少,有“睡卿”之称。南宋时候,各寺监有所省并,如鸿胪寺、光禄寺并入礼部,卫尉寺、太仆寺并
入兵部,少府监、都水监并入工部。 从军事系统看,北宋中央可称为枢密院——三衙体制。枢密院是总管全国军事
的最高行政机构,与中书门下并称二府。枢密院的职责是:“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令,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
赏罚之事皆掌之。 ”(《宋史·职官志二》 ) 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次官是同枢密院事或枢密院副使,资历再
次者则称签书枢密院事或同签书枢密院事。枢密使的地位相当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使相当于参知政事。枢密院主次
官与参知政事同称 “执政官”。宰相与执政官又合称 “宰执”。
枢密院下设兵、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