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 , 明确人力资源管理
工作的各项职责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及管理操作流
程,其主要内容涉及: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招聘、培训、考核、调动、借
调、工作轮换、辞职、辞退、裁员、薪酬与福利、劳动合同与考勤等。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公正公开、适才适用、依法管理”
的原则,秉承“任人为德、有才是用、人尽其能、人能企兴”的用人理念,
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
门。
人力资源规划
第四条 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了解公司内外部信息,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
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发展目标与实施策略,支持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
第五条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的
10 月份编制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内容应包括: 部门职责、员工岗位
说明书、人才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定岗定编定员明细表、员工培训需求计
划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六条 人力资源规划流程:提案 ( 各部门 ) →汇总(人力资源专员)→审核
( 人力资源部经理 ) →审批 ( 总经理 ) →必要时备案(公司)。
人员的招聘
第七条 人力资源需求、招聘计划分以下几类:
(1) 毕业生需求计划: 每年 9 月由各部门提出对下一年度毕业生的需求,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2) 年度专业人员整体需求、招聘计划: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于每年 9 月份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 月度专业人员需求、招聘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和突发人力资源需求,各部门须于每月 25 日前提出下一月度招聘需求(填写《招聘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 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为使毕业生能够顺利、迅速地完成角色转换,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毕业生试用期间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培训、考核、转正、定岗。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赴各高校进行现场招聘,经面试和笔试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完成相关的接收工
作。(附表《接收应届毕业生试用审批表》 )
2)毕业生入职与转正定级等人事手续流程与招聘专业人员相同。
第九条 专业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审定的招聘计划以及有关规定,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与组织工作。
1)为了保证管理的一致性、整体性和资源共享,专业人员的招聘必须
由人力资源部集中发布招聘信息。
(2)招聘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确定需参加现场招聘的,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发生的招聘费用(场地、租车费等)按各部门招聘人数分别摊入其部门管理费用。
3)为充分体现各部门的用人自主权,落实各部门经理“选才、育才、展才、留才”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和创新能力等,并及时对面试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录用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
4)各部门经过面试和笔试选拔出的意向录用者,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主管进行面谈,重点对应聘者的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对应聘者的综合
素质与心理个性等进行测评,给各部门经理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
5)应聘人员在应聘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调查途径,并承允可进行必要的
调查,任何携带假文凭和简历做假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 若在录用后发现,即刻开除。
6)面试、笔试及体检合格者,由用人部门按权限审批 (附表《员工试用审批表》)后办理录用手续。
工人招收
第十条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生产制造部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工人招收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审定计划统筹安排招工;为保证工人的整体素质水平,招收工人以应届中专及中技生为主。第十一条 工人招收要求:
1)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强体力和特殊环境作业工种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2)主要面向 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和技工、中专学校毕业生。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