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防车位)万科城车位租赁合同-二期
车位租赁合同
特别提示:
本合同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对 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承租人责任的条款,采用黑体、加粗、加 大号字体或加下划线的方式特别提醒承租人注意,出租人已 向承租人作过说明,并按承租人的要求作了解释,承租人已 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
甲方(出租方):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南昌市青山湖南大道 333号邮编:330039营业执照号码: 3601001100018301资质证书号码:赣建房开字 3943号
法定代表人:方文辉联系电话: 0791-88113311委托代
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国籍:个人/公司:证件名称:联系电 话:住所(址):委托/法定代理人:
第一条车位情况
联系电话: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 性别: 出生年月
日:号码: 乙方向甲方租赁万科城二期地下车位,具
体车位为区号,具体详附件平面图,该图仅为位置示意,车 位实际情况及具体位置以最终实际交付状况为准。
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车位为人防车位,该
车位的租赁年限为 20年,自本协议约定的该车位交付之日 起算。租赁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续期,乙方可无偿使用该车位 至车位对应土地使用权期满之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 车位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至 2078年7月21日,乙方已
完全知悉上述信息。
该车位用途为停放车辆 ,且仅限于停放小型车,该车
位的具体情况为:
车位 长约:宽约:该车位是否存在不利因素: 是口因 该车位存在以下不利因素:
甲方在租赁价格方面已作调整,乙方认可该车位租赁价
格并对该车位的不利因素可能带来的不便已有充分的了解
和认知。
在符合相关设计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车位周
边及出入通道等可能存在对车辆出入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高度、弯道、坡道、墙、柱、护栏、管网、消 防栓等,其中通道区域地下车库的地面与消防设施的垂直距 离不小于,非通道区域局部可以允许为。乙方对此表示充分 理解。
第二条款项支付及违约责任
关于租金、车位规格与面积误差处理方式
1、该车位租赁按照“个”计算,不以车位尺寸作为计 算价款的依据。2、鉴于该车位按“个”租赁,在车位能满 足合同约定的车辆停放要求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减少租 金或解除本合同。
该车位的租金为人民币元。
否口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协议;如受诉法院认定 本协议符合法定解除事的,乙方应按 60元/月标准支付自合
同约定该车位交付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的车位使用费。 逾
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应当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三十日后,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解除
合同的,乙方应当支付车位租金总额的 10%乍为违约金,甲
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剩 余租金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 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钱款声明:
乙方承诺其支付给甲方的所有价款合法。如乙方已支付 给甲方的租金被司法机关、其他单位或第三人追索或产生其 他风险,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车位, 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交付交付时间及地点
1、 甲方将于前将验收合格的车位交付给乙方。
2、 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交付通知, 乙方应会同甲方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到车位所在地办理车位 交付手续。
3、 乙方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上述交付期限的 最后1天为交付时间,以该车位所在地为交付地点。乙方应 会同甲方在该日期和地点办理车位交付手续。
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延迟或拒绝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的,视为交付, 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日起,甲方对该车位的交付责任已完全 履行完毕。因拒不交接而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如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车位交付乙方,应 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日万分之 三计算,违约金自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 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解除 合同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所收取的费用。
3、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车位交付日前付清租金总额的, 甲方有权推迟交付该车位,车位交付期限自动变更为乙方付 清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条约定推迟交 付车位的,甲方无需就推迟交付事宜通知乙方。
4、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