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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四十八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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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四十八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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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四十八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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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 者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释义】 本条是对违反一些消防法的行为如何处罚的规定。
本条共分三款。第一款对以下三种行为明确规定了处罚: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主要是指单位的负责施工、生产、作业的管理人员或者指挥生产、作业的人,明知自己的决定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极易引起火灾,却怀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出事,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其中“消防安全规定”,既包括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各种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和制度。对这种行为,本条处罚的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这是是否构成犯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则不属于本法调整的范围,而应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这里所说的“埋压、圈占消火栓”,是指以各种方式将消火栓掩埋、封盖、包围,致使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占用防火间距”,是指以任何方式将用以防火专用的空间据为他用,致使在发生火灾时,无法达到隔断火源、控制火势蔓延的目的。“堵塞消防通道”则是指将专门用以扑救火灾的道路。擅自填放各种物品或者设置各种物体,致使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无法及时、迅速地扑救火灾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就要受到处罚。三、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逾期不予改正的。构成本项行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由于行为人违法行为形成有重大火灾隐患的事实,同时,还必须是在经公安消防机构明确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要受到处罚。如果行为人的上述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应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迫究其刑事责任。本款的处罚对象是行为人个人,对实施了这三种行为的,本款规定处警告或者罚款。根据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的规定,这三种行为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对这三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应当注意的是,本法对上述三种行为没有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限制,这是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不同的,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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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第二款是对单位实施第一款所规定的三种行为予以处罚的规定。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