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概述
我国农机维修网点数量大,分布面广,目前一、二、。农机维修效劳网络是农机社会化效劳体系的重要局部,是农业机械高效运行的保障。农机维修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农业机械的技术状况和资源节约,也关系到维修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人身平安。因此,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十分重要。为此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原?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方法?的根底上,重新起草了?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目录
四、质量管理
二、总那么
三、维修资格
六、罚那么
五、监视检查
七、附那么
一、根本信息
根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月16日农业部第3次常务会议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农牧渔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4年11月15日发布的?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方法?〔[84]农[机]字第42号〕同时废止。
总那么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六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一条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标准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总那么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展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效劳活动。
总那么 第三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及相关的维修配件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总那么 第四条
农业机械维修者和维修配件销售者,应当依法经营,老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效劳。
总那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视管理工作,保护农业机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