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地反映和考评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总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发展性素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来评分。反映学生发展性素质的项目分别归入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个方面。
(二)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分满分100分,其中德育素质占25%,智育素质占60%,体育素质占15%。奖惩分计入综合素质考评总分。同一项目奖惩分只能在当期使用一次。
(三)在学工部(处)的指导下,以学院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考评,各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专业特征和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下设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小组(与学院团总支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机构合并),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考评小组(与团支部素质拓展认证机构合并)。
(四)学生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名次应在班上公示。毕业生按各学期的综合素质考评总分排出名次。
(五)学生的德智体综合考评得分是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主要依据。
二、德育素质分
计算办法:基本分×25%
(基本分100分,由学院对学生的操行评分、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在公寓区操行评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
(一)学院对学生的操行评分(基本分满分50分)。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几个方面考评。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如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政治表现以零分计。政治表现满分10分,分三等评分:
(1)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行的,可评8—10分。
(2)主动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大部分政治活动,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国内外大事,能坚持原则的,可评5—7分。
(3)能够参加校、学院组织的一些政治活动,有一定上进心,可评1—4分。
,分三等评分:
(1)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已、乐于助人、为人诚信、谦虚谨慎、爱护公物的,可评7—8分。
(2)具有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帮助他人、能够团结大多数同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可评4—6分。
(3)文明礼貌修养不够,行为粗俗,处事不够冷静,团结同学较差的,可评1—3分。
,分三等评分:
(1)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较好地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善于合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7—8分。
(2)有一定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参加部分集体活动,完成一些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4—6分。
(3)集体观念较差,集体荣誉感淡薄,很少参加集体活动,不愿承担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1—3分。
,分三等评分:
(1)学习态度端正,无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