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现代类型小说的文体特征
为了描述类型小说大概的范畴、轮廓、界限、特性以及它们在文学中的关联,形成了多方面、多层次、多形态的“类型文学”研究,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在此我借用陈平原的说法,“将文学的第一级分类(如诗歌、戏剧、小说等)称为‘体裁’(type、kind),而将第二级分类(如历史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称为‘类型’(genre)”。
达克尔?里法泰尔在《文体分析标准》中说:“文体被认为是在不改变意义的情况下给语言结构所传达的信息添加的一种强调(表达的、感情的或美学的)。这也就是说,语言表达,而文体强调。”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文论家普罗普托马舍夫斯基、雅各布森等都为类型研究提供了某种理论眼光和方法论基础。德国姚斯也在《走向接受美学》中认为:“文学的形式类型既不是作家主观的创造,也不仅是反思性的有序概念,而主要是一种社会现象。类型与形式的存在依赖于它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功能。”因此,类型小说的文体特征大致可从这几方面来看:
一、类型小说尊重文化习俗,是历史性和稳定性的统一。类型小说既继承了古典的小说传统,又在这一历史罗盘指导下传达独特的历史内容和情感。当下有许许多多的类型小说,但是翻开历史可见,此时并非类型小说的最大观时期,《小说林》社早在“1905年甚至在其所刊小说后面,附印《谨告小说林社最近之趣意》,将该社已刊或将刊之小说分为十二类,并略作界定”。有位作者陈玉福把自己创作的小说都以“1号”命名:1号会议室、1号别墅区、1号考查组、1号专案组、1号检察官……其中《1号检察官》塑造了一位检察官,面对身为省委副书记的高官王东山,不畏权势、坚持正义,终将作恶多端的贪官绳之以法,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反腐倡廉不是什么新鲜的题材,然而在《1号检察官》中,有着这样一些元素:乱伦、谋杀、绑架、毒品、腐败、奸情……所有这些元素又都纠结在读者情绪的热点上,比如包二奶、工程建设中的贿赂、渎职造成的重大伤亡,等等。 其实作者最终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模型,其中包含了整个工业社会的文化特征,对大众文化和社会伦理体系构成了一种对话的关系,带着读者进入话语场内,从而具备某种伦理意义。
二、类型小说的叙事特征不变,始终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粗糙的表象下隐藏着反映社会真实关系的深层结构。类型文学本质上是以小说为核心,叙事、虚拟与铺饰是作品的技法也是灵魂,所有的类型小说都是原创文学,但是又必须走向类型文艺。也就是说被改编成电影或者拍成电视剧,具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但是前提始终不变:类型小说创作既要考验作者的智力、逻辑能力,又需要某些方面极强专业知识背景的题材。无论所有这些最后在何种程度上落实在娱乐性、大众性上,类型小说最基本的内核还是文学性。前苏联莫卡冈在《艺术形态学》中提出:“种类和体裁不是学究们臆想出来的,已经衰亡的,‘裸露的’,‘空洞的’形式结构,而是其中历史地发生着‘内容的凝固和稳定’的形式。” 这一点非常重要,有些类型文学是古已有之的,有些则是在20世纪文化中产生的,只有把握了类型小说的本质内涵才能成为文学中的经典。
三、类型小说理论滞后,文体特征难以把握,对其应采取有效的批评方法。作家虽心态各异,但都与读者关系亲近。对于类型小说的评论实际上既受到传统观念的限制,同时又各行其道。很多类型文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