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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 事厅 甘肃省人事厅-word资料(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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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 事厅 甘肃省人事厅-word资料(精).doc

上传人:2768573384 2016/7/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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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 事厅 甘肃省人事厅-word资料(精).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经济委员会甘人发[2008]3 4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事单位工程技术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 》的通知各市州人事( 人事劳动) 局、经委,省直各部门人事( 干部) 处: 现将省人事厅、省经委制定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印发你们, 请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结合本地事业单位实际认真实施, 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经济委员会二 OO 八年八月十四日文件 2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省委办发[2008]66 号) 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 专业) 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7]123 号) 的规定, 结合我省工程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工程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 13 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 3 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高级岗位分 7 个等级, 其中, 正高级岗位分 4 个等级, 名称分别为: 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正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正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正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 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 副高级岗位分 3 个等级, 名称分别为: 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 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分 3 个等级, 名称分别为: 工程师一级岗位、工程师二级岗位、工程师三级岗位, 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 3 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分 2 个等级,名称分别为: 助理工程师一级岗位、助理工程师二级岗位, 由高到低依次分 3 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 员级岗位 1 个等级, 名称为技术员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二、基本条件竞聘工程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 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工程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 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四、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 正高级工程师一、二、三、四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 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正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作为前 2 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一二等奖, 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 1 条业绩 2项, 或第 1 条业绩 1项、第2 条业绩 2 4 项,或第 2 条业绩 4 项。正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 至少要符合下列第 1 条业绩 1项,或第 2 条业绩 2 项。正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 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 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具备竞聘正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1 .重大业绩(1) 作为前 5 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一二等奖; 或作为前 3 名获奖人, 获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2) 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2. 突出业绩(1) 作为定额内人员,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国家优秀设计铜奖, 上述省部级一二等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或作为前 2 名获奖人,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 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或作为专业负责人获国家优秀设计奖、省优秀设计二三等奖。(2) 主持(前2名) 完成 2 项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部门下达的重点或大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 5 目, 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 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3) 主持(前2名) 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 通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 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 填补了省内空白,为单位创经济效益 80 万元以上( 以单位收款收据为准) ;或获省优秀新技术、新产品一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