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一、工作情况(一) 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 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 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宝民〔 2016 〕 81号) ,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 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并督促各乡(镇) 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 同时,要求各乡(镇) 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二) 学习培训 5 月中旬, 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 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 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 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 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 救助工作是否公开, 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 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 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 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三) 督查走访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 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5 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 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 发出问题清单 3份, 下发情况通报 2份, 收集整改报告 2 份。二、发现问题(一) 共性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乡(镇) 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 部分乡(镇) 党政领导不够重视, 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 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二) 救灾救助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三) 村务公开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 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三、整改落实(一) 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 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 6 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 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二) 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 月启用) 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 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 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 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 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 1395 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三) 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 ,各村(社) 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四、工作打算(一)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 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级督一级, 层层抓落实, 切实按照方案要求, 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二) 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