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文艺复兴时期哲学
从立足于信仰的中世纪经院哲学到立足于理性的近代哲学,中间经历了一个过渡的形态,这就是文艺复兴时期哲学。
欧洲的14-16世纪,史称“文艺复兴时期”。在这段时期,欧洲的社会政治历史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中世纪欧洲社会的两大支柱,即罗马教廷和神圣罗马帝国,在经过激烈的权力争夺之后,已双双败下阵来。本来,教廷在与皇室的斗争中已取得了明显的胜利。经过历代教皇的长期努力,教廷终于击败了自己的德国宿敌霍亨斯陶芬家族。在经历了长达近二十年的大空位期之后,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新产生的哈布斯堡皇族再也无力与教廷互争短长了。教皇博尼法斯八世于1302年颁布的《神圣一体》敕谕,则是罗马教会这种现实的胜利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然而好景不长,民族国家的独立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法国、英国、西班牙、葡萄牙以及北欧各国纷纷建立起王权专制。英王亨利与罗马教会彻底决裂,集政教最高首领于一身。法王腓力四世在与教廷的冲突中,干脆用暴力干预教皇选举,并把教廷迁至法国南部的阿维尼翁,使教廷处于法国控制之下长达70年之久,史称“阿维尼翁之囚”。紧接着,教会内部所发生的“二皇并立”、“三皇鼎立”的权力争夺,不仅使教皇失去了昔日凌驾于各国君主之上的威风,反而要靠这些君主的支持才能与自己的对手一争高低,各国教会也在实际上落入国王的控制。1414年的康斯坦茨宗教会议虽然恢复了教会的统一,但教皇的威信已一去不复返,统治基督教世界的梦想不得不最后破灭了。与此同时,教会内部的腐败在此期间也达到了极致。面对教会内外有识之士的激烈抨击,教廷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也标榜所谓的“贫洁生活”,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已是积重难返,使人们对教会的自行改革深感失望。1517年10月31日,德国教士、维滕贝格大学教授马丁·路德在城堡教堂大门上贴出他反对教廷兜售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一场席卷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运动由此开始。这场改革的直接结果是一批新教教会从天主教分裂出来,从而奠定了基督教三大教派(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的基本格局。
与旧势力的衰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生力量的兴起。自13世纪以降,在西欧各国,随着生产工具和动力系统的改进,纺织、采矿、冶金、造船、军工等工业部门和商业都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封建行会和封建庄园经济逐步解体,欧洲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商品经济日趋繁荣。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新航路的开辟和地理大发现,引起了西欧商业的革命性变化,极其有力地刺激了欧洲各国生产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形成。
新生的资产阶级要求有与自己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文化。在这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依然是基督教及其经院哲学。然而,一个体现新时代的哲学――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却在旧意识形态的内部孕育、形成和发展着。经院哲学力图用理性论证神学,在思想上培育了新时代哲学的种子,延续着自由精神的传统。“现在,人重新在对自己精神的宏伟创造的观察中感觉到自身的存在,意识到自己的独立自主性,意识到自己在精神上的高尚优雅,意识到自己具有一种内在的、天生的、与上帝相似的东西,产生了对自然界的兴趣和研究自然界的兴趣,获得了观察的才能和对现实的正确观点,……艺术和科学的精神只是表面上为否定性的宗教精神服务,它从宗教精神中创立了一个相反的原则,即纯粹人性的、自由的、自我意识的、博爱的、无所不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