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落实省厅、市局实现司法行政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全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 临潼区司法局由局长段永利主持召开了“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会议, 参会的同时有陕西骊剑、昭应两个律师事务所。会议约定, 法律顾问将为顾问单位在重大执法行为, 规范性文件出台,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重大经济合同、重要经济项目和重要法律文书,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诉讼、仲裁活动,纠纷调处、项目谈判等非诉讼事务,工作人员法律培训,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法律咨询等九个方面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审查, 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临潼区司法局局党组领导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搭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坚决避免将法律顾问当作摆设的“花瓶”。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增产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顾问律师经常深入顾问单位, 了解熟悉情况, 及时提供服务, 解决问题; 二是建立顾问律师档案, 做到工作情况有记录, 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三是律师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自身素质, 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在工作中及时总结,及时沟通,完善服务。段局长在最后讲话中强调了两点:一、认识重要性, 增加自觉性。他结合自己多年工作实际, 深入浅出的告诫大家“依法办事, 走遍天下都不怕; 违法办事, 害人害己误工作”。要求律师主动与顾问单位对接,促进顾问单位依法开展工作。二、工作要规范,好事要办好。强调律师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为顾问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典型案例一、律师在政府重点工作的法律顾问工作。——张健骊剑律师事务所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决定从 201 2年4 月初开始,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和关键, 集中力量启动“五大战役”, 力求在加快发展上取得突破。这“五大战役”分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民生工程战役。对于这五大战役,已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 区领导也是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因此,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也就是要当好五大战役的法律顾问, 对于五大战役涉及的法律问题,本着“法无禁止则可为”原则, 切实抓好法律顾问工作。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作为各级行政机关, 本来应遵守“法无授权则不可为”的有限政府原则, 也就是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而不能脱离法律授权的职责范围行事。但是,如果作为法律顾问,坚持这条原则的话, “五大战役”的实施可能会遇到法律障碍,“先行先试”无法得到彻底贯彻, 政府领导有可能会认为, 律师所起的作用不是他们的法律顾问, 而是前进的“拌脚石”或“拦路虎”, 从内心里排斥律师, 律师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发挥。因此, 在服务政府重点工作这一问题上, 律师除了遵守法律之外, 还应当有一定的政治觉悟, 或者说政府灵敏度, 要有大局意识, 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二、参与重大事件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董为民昭应律师事务所近年来, 由于群众抱着“信访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