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
当代西方国家宪法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及宪法分类
第二节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宪法保障制度
本章主要内容
一、宪法的概念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切法律规范的规范。
规范内容有所不同
法律效力有所不同
创制与修改的程序有所不同
第二,近代国家宪法概念特别强调宪法的内容必须体现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的原则,即所谓“限权原则”。
防止国家权力机构的权力相互渗透,避免形成一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政治权力
防止国家权力机构滥用权力而造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
第三,宪法具有政治和意识形态信仰的特征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政,就是一种政治秩序,即依照宪法规定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宪
政的根本性质在于对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同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个国家有了宪法,不一定就实现了宪政。
二、宪法的分类
(一)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1)概念:即是以一个成文的法典形式出现的宪法,它集中明确地表述和规定了有关宪法规范的内容。美国1787年宪法是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主要结构
序言;正文;宪法保障制度;附则
(1)概念:不具有成文法典,其宪法规范是通过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一系列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表现出来
英国、以色列实行不成文宪法
(2)宪法性惯例:在实施宪法过程中连续反复的实践。其特点有:
第一,它是政治实践的产物,必然适应政治运作的客观需要。
第二,实施宪法性惯例有时会出现一定的可变性,如英国的责任内阁制。
(二)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指宪法的制定或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往往规定特别的程序安排。
:指宪法制定或修改程序与普通法的制定或修改是一样的。
(三)民定宪法和钦定宪法、协定宪法
:制定者是人民,即通过民选的代表机构或通过公民投票等方式最终产生宪法,是当代西方国家普遍的制宪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