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超市食品卫生治理制度
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工程的内容亮证运营。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超市假设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治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详细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标准完好;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展健康检查,获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截了当接触散装直截了当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装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运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消费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消费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治理标准》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