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依法信访,端正信访导向,及时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定兴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下访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按照省委抓信访工作就是抓群众利益的要求,坚持做好信访工作的“三条标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和措施,把依照政策和法律妥善解决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越级集体上访,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信访工作应坚持和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原则; 2、依法信访、双向追究、注重导向原则; 3、重在解决问题原则; 4、“一岗双责”责任制原则; 5、处理问题与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相结合原则; 四、工作程序: (一)深入排查。要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特别要坚持日常排查,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并妥善处置。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做好排查工作:①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接访或摸排;②县、乡、村三级预警信息网络每周汇总上报;③信访部门通过上级交办和基层群众来访掌握。
(二)汇总交办。通过各条渠道排查出来的各类信访隐患、苗头都要及时反馈到县信访局,由信访局分类汇总,建立详细台帐,采用打捆交办和单独交办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于乡镇的问题交由乡镇办理;属于部门的问题交由部门办理;属于部门之间或部门与乡镇需要协调解决的,由信访局拿出初步意见,呈报主管部门和分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审定,以确定主办及协办单位后,交主办单位办理。 (三)限时解决。乡镇、县直部门办理信访案件能当时解决的,就应迅速解决到位。不能及时解决的,一般信访案件解决时限为一个月,较为复杂的案件解决时限为两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范文写作对重大疑难案件,确实乡镇、部门不能独立解决,且相互协调亦不能解决的,实行案件联评会审制度,即由县联席会议成员、主管部门和分包乡镇县级领导、涉案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专业人士参加,组成案件联评会审小组,对案件进行复核、复审,并最终形成具有权威性的处理意见。 五、工作责任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一)信访部门责任。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同级党委、政府反映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综合分析,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积极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上级党政机关的上访案件;督查、督办国家、省、市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并在时限内将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领导机关。
(二)乡(镇)、部门责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群众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真正负起责任,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