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意外险业务培训
意外(yìwài)和健康险部
2011年5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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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zhǔyào)内容
第二页,共56页。
一、意外险概述(ɡài shù)
(一)概念(gàiniàn)
(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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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gàiniàn)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cán jí)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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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gàiniàn)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 的、突发的、 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zhìshǐ)身体受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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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gàiniàn)
1、外来的:身体外部,非体内(tǐ nèi)
如:车祸造成的伤害,而器官衰竭死亡不属意外
2、突发的:在一瞬间发生剧烈变化的事故
如:长期在有毒环境下工作慢性中毒死亡
3、非本意的
如:自己跳楼,是本意
4、非疾病的:
疾病不属意外伤害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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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tèdiǎn)
1、第三领域保险
属人身保险,但产品性质(xìngzhì)和核算方式与财产险类似
2、定额给付保险
赔偿限额无客观标准,以约定为准
3、保险利益要求
合同订立时,要求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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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险风险因素(yīn sù)分析
(一)可保风险
(二)不可(bùkě)保风险
(三)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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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保风险(fēngxiǎn)
可保风险--指事先无法预见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风险
,或因疏忽没有预见的风险。台风、地震、火灾(huǒzāi)、交通事故等。
。如火灾(huǒzāi)中跳楼逃生、遭受或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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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bùkě)保风险
(shēntǐ)内在原因导致伤害。如各种急、慢性疾病
。如铅中毒、汞中毒、矽肺等。
。自杀、自残、酗酒、吸毒等。
,可能超出被保险人赔偿能力的事件。如战争、暴乱、恐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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