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
编号:
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采矿方式系数:
治理难度系数:
矿区面积:
有效期限:
依据《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矿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采矿权人向蔚县国土资源局做出如下承诺:
应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元。为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做好
1、 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 综合治理方案进行开采活动,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矿产资源,减轻对矿山生 态环境的破坏程度。
2、 依法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首期缴纳保证金应缴纳总额
的 % ,计 元,余额分 次缴纳。平均每次缴纳 元,于 前
缴清
3、 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进行延续或变更时,按国土资源部门重新核定的标 准继续缴纳保证金。
4、 若转让采矿权时,已缴保证金一并转让,并由受让人承担所有治理任
5、 在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前,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标准,完成本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如有违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采矿权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