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类医疗器材质量管理制度
二类医疗器材质量管理制度
二类医疗器材质量管理制度
(一) 采买管理制度
(二) ⑴采买员的资质:门店采买员一定拥有相应的资质并经专业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⑵采买的方式:门店依据销售状况,经过线上采买和线下采买二者
方式进行采买。
(四) ⑶记录的保存: 2 年
(五) (二)收货、查收管理制度
(六) ⑴查收员的资质:查收人员一定拥有相应的资质并经专业或岗位培
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 ⑵查收过程:查收员一定依照公司开具的随货同行单,对到货医疗器材的品名、规格、数目、效期、生产厂商、批号等逐个进行查对,检查医疗器材外观、质量能否切合规定,有无医疗器材破裂,欠缺等问题,并在凭据上署名。
(八) (三)陈设管理制度
(九) ⑴门店温湿度的监控:门店一定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切合常温要求,按期(每个月)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齐。寄存、陈设医疗器材的设备应该保持洁净卫生, 不得搁置与销售活动没关的物件,并采纳防虫、防鼠等举措,防备污染药品。
(十) ⑵陈设的要求:
(十一) 1)医疗器材按用途以及储藏要求分类陈设,并设置醒目标记,
类型标署名迹清楚、 搁置正确,物价标签一定与陈设医疗器材一一对应, 笔迹清楚。
(十二) 2)拆零销售的医疗器材集中寄存于拆零专柜或专区,做好记录
并保存原包装标签至该医疗器材销售完为止
(十三) ⑶要点检查的品种:拆零医疗器材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
间较长的医疗器材等,每个月检查两次。
(十四) ⑷有疑问医疗器材的办理:凡是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材,一律
不得上架陈设、销售。
(十五) (四)销售管理制度
(十六) ⑴经营的范围和方式:门店一定依照依法同意的经营方式和经
营范围经营医疗器材。
(十七) ⑵人员上岗要求:凡从事医疗器材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
一定经过业务培训, 核查合格后获得上岗证, 同时获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非本公司任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医疗器材销售有关活动。
(十八) ⑶药师要求:在营业时间内, 执业药师 或药师一定在岗,并佩带注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十九) ⑷销售医疗器材的要求:依照《医疗器材监察管理条例》执行。
(二十) ⑸广告的要求:店堂内的医疗器材广告宣传一定切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未经药品监察管理部门审察同意的医疗器材宣传广告禁止在店堂内、门口悬挂张贴、发散。
(二十一) (五)供给单位和采买品种的审察制度
(二十二) ⑴本门店为晋江市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部下门店,供货单位
只有一家为公司总部晋江市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采买的品种审察, 也是由公司总部晋江市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一致拜托福建泉安医药公司进行审察,门店不再对供给商和采买的品种进行审察。
二类医疗器材质量管理制度
二类医疗器材质量管理制度
二类医疗器材质量管理制度
(二十三) (六)记录和凭据的管理
(二十四) ⑴记录范围: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波及的各样质量记录。
(二十五) ⑵记录的设计、审察:质量的设计第一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负责人鉴定。
(二十六) ⑶记录的填写: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实时、真切、内容完好(不
空格,不漏项)、笔迹清楚,不可以任意涂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 “无”或画 “/”,各有关负责人署名不同意空白,要签全名。
(二十七) ⑷记录的储藏:记录一定按规按限期保存,起码 5 年。
(二十八) (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二十九) ⑴质量信息采集、查问的定义:是指对医疗器材进、存、销等各环节中所发现的有关医疗器材质量问题, 进行采集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的医疗器材质量检查与追询, 以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察管理局、各级省食品药品监察管理局、 各级市食品药品监察管理局进行的药质量量检查与追询。
(三十) ⑵记录的保存:记录保存 5 年。
(三十一) (八)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三十二) ⑴医疗器材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器材经营过程中,因医
疗器材质量问题而致使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状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结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要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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