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不可抗力的含义和构成条件●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含义■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问题本章要点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本章内容安排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和构成条件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问题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和构成条件?我国《民法通则》第 153 条、《合同法》第 117 条规定: ?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公约》第 79条第 1款: ?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并且对于这种障碍是没有理由预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的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 ?在合同成立后发生的; ?不是任何一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 ?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原因; ?社会原因; ?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严格和慎重的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 117 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免除部分/全部履约责任; ?体现在对合同处理上,有两种情况: ?1、解除合同?2、变更合同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 94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替代履行?变更合同减少履行?迟延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1 、不可抗力条款的含义?在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其义务的,免除其迟延履约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2、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根据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同,有三种订法: ?概括式?列举式?综合式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实务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 2、实事求是确定事件的法律后果; ? 3、及时通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