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盗窃罪相关疑难问题研究
姓名:代伯亮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刑法学
指导教师:李振江
20080401
中文摘要盗窃罪源于古代刑法的“窃盗”,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并沿用至今的罪名之一,也是各个时期最为普遍的多发性犯罪。盗窃罪一直受到我国刑法学界的关注,但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及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新型盗窃犯罪不断涌现的新形势下,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就显得相对简单和不足。盗窃犯罪行为由于极具复杂性,实践中产生了很多理论和实践难题。有关盗窃罪的认定和处理出现了种种分歧,相同的案例由不同法院审理则出现不同的结果,这些都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法度的统一。因此,笔者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拟对盗窃犯罪争议较大的一些有关定罪量刑的疑难问题作一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期对刑法理论有所丰富,对司法本文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盗窃罪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研究,提出了笔者的观点,并对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盗窃罪概述。该部分论述了我国及国外盗窃罪立法的历史沿革、新中国刑法对盗窃罪规定的变革以及盗窃罪的构成特征。本文对盗窃罪相关问题第二部分:盗窃罪相关疑难问题。该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是本文的主体,共分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方面,盗窃罪的犯罪对象问题。本文考察了中外各种犯罪对象理论及国外相关立法例,评述了理论界关于犯罪对象的学说,阐明了笔者自己的观点,并对困扰理论及实务界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论证。第二方面,盗窃罪既遂标准问题。针对中外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有关既遂和未遂标准进行评议,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了盗窃数额计算的一实践有所帮助。的研究就是从盗窃罪的立法考察开始,而逐步展开的。论述了“控制说”的合理性;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各类盗窃逐个进行分析、研究。第三方面,盗窃数额的计算问题。首先阐述了盗窃数额在定罪量刑
般原则,并对盗窃对象按普通物品、特殊物品、有价证券、信用卡、增值税发票等标准进行分类,逐一研究其计算方法;还对盗窃后销赃数额、多次盗窃和重复盗窃数额的计算,共犯数额的计算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四方面,盗窃罪“数额较大汀岸啻蔚燎的认定。阐述了“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的含义及认定标准,阐明了笔者的观点。第五方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盗窃数额标准的区域冲突问题进行探讨,阐述了产生的原因,论证了解决方案。第六方面,对盗窃罪和相关易混犯罪的界限进行研究,鉴别了盗窃罪和其它相关易混淆犯罪的异同,以便在实践中准确辨别此罪与彼罪,正确定罪和量刑。第三部分:论述了笔者关于盗窃罪死刑存废问题的思考。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刑事法治文明的深入发展,对死刑的限制和废除已成为世界发展趋势。像盗窃罪这种非暴力犯罪应否适用死刑,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越来越密切的关注,死刑在盗窃罪适用上的存在价值受到广泛质疑。对此,经过可行性分析,笔者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即在我国废除盗窃罪死刑适用是切实可行的。第四部分:该部分阐述了盗窃罪的修改与完善问题。针对刑法规定比较简单,存在的一些疏漏、缺陷和不足,远不能适应我国当前打击盗窃犯罪和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现状,提出一些修改和补充建议,以求完善法律,捍卫法律尊严和法度统一。论文主题词:盗窃罪;盗窃对象;控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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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兰忝学位串请人,宦畚淖髡签名:坌垒百留匿关于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授权书关于学位论文独立完成和内容创新的声明:卑本人经河南大学审核批准授子硕士学位。作为学住论文的作者,本人完全本人向河南大学提出硕士学住中请。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据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瞍说明、标注和致谢舟白地方外,论文中不包括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括其他人为获得任何教育、科研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事对本研究所儆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卸了解并同意河南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囊G螅春幽洗笱в腥ㄏ蚬图书馆、科研信,包机构、数据收集机构和本校图书馆等提供学位论文街饰本和电子文本怨┕诩焖鳌⒖摹1救耸谌ê幽洗笱С鲇谛铩⒄估姥学术发展和进行学术交流等目的,可以采取影印、缩印、扫描和拷贝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街饰谋竞偷缱游谋。婕氨C苣谌莸难宦畚脑诮饷芎笫视帽臼谌ㄊ学住获得者宦畚淖髡签名:年学位论文指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