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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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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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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关于调整聘任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专业建设, 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引领
作用,根据目前二级学院调整、人员变动、专业设置以及上一轮专业
负责人聘期已满等情况, 学校决定重新调整与聘任专业负责人, 现将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专任教师。
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64 年 1 月之后出生),因特殊需要,年龄超过 55 周岁的现任专业负责人可改任特聘专业负责人。
3. 学院党政领导、调至行政部门人员和担任专业负责人已满
8
年的不再聘任。
二、工作职责与权限
负责制定本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制定(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拟定并实施课程教学大纲、 实践教学改革方案等专业运行相关文件。
负责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专业评估(认证)等专业建设重点工作。
组织开展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本专业课程体系、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制定本专业教师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招募计划。
负责本专业建设经费的规划与使用。
协助教学院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调整办法
专业负责人由学院根据现有专业数 (不含方向) 予以选聘,学校审定后予以聘用。
专业负责人任期为 4 年。
四、调整程序、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以及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 在学院范围内选聘专业负责人, 并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拟聘专业负责人汇总表》,请于 12 月 15 日前将此表格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实践科,联系人:周鑫;联系电话: 86178135。
教 务 处
2018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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