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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个人贷款营销管理办法
—1—正蓝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优良客户贷款营销管 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个人贷款业务管 理,优化信贷资产质量,激发员工的营销潜能,创造新的收入增 长点,提高经营效益,防范化解信贷风险,规范贷款营销管理, 保证正蓝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根据《商业银
行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自治区联社相关信贷管理 制度,结合我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中借款人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政策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第三条个人优良客户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 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人与保证人条件第四条第四条借款申请人须为具 有提前还款意愿且具有提前还款能力的客户,并应满足以下条 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经济
收入,且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三)借款人年龄应在 18— 60 周岁之间;(四)有固定住所;(五)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第五条第五条借款人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保证人必须符一2—合以下条件:(一)担保人不允许与借款 人互保。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三)有合法的经济 收入,且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四)借款人年龄应在 18— 60 周岁之间;(五)有固定住所;(六)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第六条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将借款客户分为优质客户、 良 好客户。
优质客户指行政单位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金融从业人 员、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良好客户指有产业的个体经营者,种 养殖大户等。
第三章贷款期限、方式、限额及权限第七条第七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限定: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8个月。
第八条第八条贷款方式优质客户、良好客户可采用质押、抵 押、保证、信用等方式。
第九条第九条还款方式米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第十条第十条利率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进行浮 动,贷款期限内,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第^一条第^一条贷款限额及权限 一3 — (一)营业部主任必 须完成100万元的贷款营销任务;(二)部室经理、政通信用社 主任必须完成40万元的贷款营销任务;(三)部室副经理、营业 部副主任、政通信用社副主任、各网点正式委派会计必须完成 30万元的贷款营销任务;(四)科室职工、试用期委派会计、网 点柜员(不含试用期的职工和临时工) 完成内贷款工作中有违规 行为的职工不得营销贷款。
第四章业务流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申请办理个人贷款的操作 流程如下:(一)受理。
1、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2、借款人需要提供以下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或单 身证明、离婚证明;财产共有人同意担保承诺书。
有关资信证明一4—材料(个人征信开通后提供);在信用社 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3、 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结婚证 及配偶身份证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 财产共有人同意证明。
4、 营销贷款责任人填写《营销贷款承诺书》;(二)(二)调 查。
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