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1 办学条件(100 分) (权重 ) B1 学校规模( 5分) C1 学校规模①学校规模小学不少于 12 个教学班, 初中不少于 9 个班( 山区酌情考虑), 最大规模不超过 30 个教学班。②不存在大班额现象,平均班额:小学 45人/ 班、初中 50人/ 班以内。教务处学校规模少于或超过规定规模扣 1 分; 小学每班: 46-50 人扣 2 分, 51 人及以上扣 4分; 初中每班: 51-55 人扣 2分, 56 人及以上扣 4 分。 B2 校园(15 分) C2 面积生均校园面积:农村小学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29㎡、23 ㎡、 20㎡,农村寄宿制小学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39㎡、 34㎡、 32㎡;农村初中 9、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30㎡、 30㎡、 29㎡、 25㎡, 农村寄宿制初中 9、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39㎡、 39㎡、 39㎡、 34㎡;县城及城市学校不低于农村 60% 概算。以下总务处生均校园面积每低 1㎡扣 分,扣完为止。 C3 规划校园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分区,建筑主体突出。 5 规划不够合理扣 2 分,功能未实行分区扣2 分。 C4 绿化①校园绿化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 30% ,被授予“花园式”学校。 3 低于 30% 的扣 1 分;没有被授予“花园式”学校扣 1 分。 B3 校舍(15 分) C5 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 农村小学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 ㎡、 ㎡;农村寄宿制小学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16. 0 ㎡、 ㎡、 ㎡;城市完小 12、 18、 24、 30 班分别不低于 ㎡、 ㎡、 ㎡、 ㎡。农村初中 12、 18、 24班分别不低于 ㎡、 ㎡、 ㎡;农村寄宿制初中 12、 18、 24 班分别不低于 ㎡、 ㎡、 ㎡; 城市初级中学 12、 18、 24、 30 班分别不低于 ㎡、 ㎡、 ㎡、 ㎡。 5 生均建筑面积每低 1㎡扣 分,扣完为止。 C6 建筑设计及建筑质量①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图书楼、生活用房等建筑按现行设计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②抗震设防达到重点设防类标准。③建筑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5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C7 教学及教辅用房①普通教室生均占用面积: 中学 ㎡, 小学 ㎡。②实验室: 初中 24 个班以上 4间、以下 3间, 小学 24 个班以上 2间、以下 1间; 生均占用面积: 中学 ㎡, 小学 ㎡。③音乐、美术室各一间, 使用面积音乐不低于 96㎡, 美术不低于 119 ㎡; 科技活动室一间,使用面积不低于 90㎡;阅览室:座/14 人。 5 普通教室生均占用面积不达标扣 1 分; 实验室生均占用面积不达标扣 1 分;实验室、功能教室配备不齐全面积不够扣 1 分。 B4 活动场地( 10分) C8 田径场地①小学设置 250 米环形跑道50 米直道田径场一个, 初中设置 300 米及以上环形跑道 100 米直道田径场一个。县城及城市中小学校田径场为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