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泰姜建管发〔2014〕20号
转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报送2014年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
为做好2014年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报送2014年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泰建工〔2014〕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申报人员需于2014年4月8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泰州职称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个人资料。申报材料须真实齐全,表格填写规范,(相关表格从泰州市建管局网站载),字迹清楚,纸张尺寸统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网上申报后,用A4纸下载打印),材料按序排列,装订整齐。对质量较差的申报材料将退回重整,否则将不予申报。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职称、继续教育、工程业绩等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在相关资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对弄虚作假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申报工作程序。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民意测验和公示,凡未履行相关程序或公示有异议的申报材料,将不予申报和送审。
三、按期送审材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将由建管局初审,然后送人社局集中审核,初审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4日;初审地点:建管局人教科;联系电话:88106559。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是建筑企业年检的条件之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资质要求自查,凡具有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够的单位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对照申报条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申报,确保职称申报工作组织有序、落实到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建筑业职称申报通知
泰州市姜堰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报送2014年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泰建工﹝2014﹞4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建(建管)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建局:
为积极贯彻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引导和激励一线技术骨干敬业爱岗提升素质,充分发挥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平台人才评价服务效能,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师队伍建设持续满足行业规模发展的需要。依据《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有关政策要求,现将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专业
(一)申报对象的范围
申报对象为我市建工系统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和企业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正式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包括:①建筑施工(含装饰装璜、建筑智能化等);②机电安装;③市政道桥;④建筑科技管理。
二、学历和职龄要求
申报对象应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基本条件之一: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非本专业亦非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含职高、高中以上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且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或取得市建工局举办的建筑工程师专业理论进修班培训合格证书)。企业中的上述四类对象,非个人原因至今尚未取得助理工程师的,由本人申请,单位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后,可按程序直接申报工程师。
三、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历)要求
(一)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璜、建筑智能化),机电安装、市政道桥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须具备中岗及以上技术骨干人员身份(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参与下述数量与规模工程的技术运用实践经历之一:
1项中型工程,或3项小型工程,或1项300万元以上技术含量较复杂的工程(须提供相关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证明文件)。
(二)从事建筑科技管理人员(指从事建筑行业管理或中介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如质量安全监督、建筑经济、工程造价、混凝土试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须具备以下经历条件之一(须提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