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管理制度》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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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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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 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
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
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
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
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
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
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
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 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